|
天津、广东、广西体育局竞体处,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竞训处:
女子水球运动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作为东道主,我国将直接参加2006年女子水球世界杯和2008年奥运会。为了提高我国女子水球项目的竞技水平,充分发挥举国体制的优势,做好这两项大赛的备战工作,经研究,我中心决定组织国家女子水球集训队进行集训。通过前期的数次集训、比赛和广泛征求意见以及教练员公开竞聘,我们确定了教练班子,同时选拔出参加首次集训的运动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04年10月24日至2005年1月20日在天津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进行。
二、集训领导小组
组长:李维波(游泳中心)
组员:俞丽(游泳中心)、王敏(天津)、雷鸣(游泳中心)
三、集训人员
领队:雷鸣(兼)
主教练:潘盛华(上海)
教练员:李仕豪(广东)、梅楠(沈阳体院)
运动员(18人):
天津:杨珺、滕飞、刘萍、孙玉君、何金、于田、丛丹
广东:李舒薇
广西:莫凤敏、王玲、冯科良、许静琳
北体大:郑洋洋、王惠
上海体院:郑颖
成都体院:谭颖、韩璞
沈阳体院:于雪
工作人员:赵琪(游泳中心)、付林(天津)
科研人员:1人
医生:1人
四、有关要求
(一)集训人员的差旅费、日常医疗费由本人所在单位负担,其他费用由游泳中心负担。
(二)运动员须自备训练、生活、学习用品。
(三)集训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女子水球集训队的相关管理规定,凡不执行者,我中心将取消其国家集训队成员资格,并视情况给予处罚。
(四)请教练员所在单位保留其人事和工资关系,解决好相关问题。
(五)请运动员所在学校为其保留学籍,并在学业和学分管理方面给与一定的照顾。
五、报到时间和地点
请所有参加集训的人员于10月24日到天津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报到。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48号,联系人:付林,电话:022-23330937,13802083745。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请经所属单位向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书面报告。
六、请天津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做好集训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〇〇四年十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