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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全国青年男子水球锦标赛和晋升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5-07-20 13:44:00

体游字〔2005〕177号

关于2005年全国青年男子水球锦标赛和晋升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京、天津、上海、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体育局竞训处:

    2005年全国青年男子水球锦标赛将于2005年8月2日至8月6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俞丽(游泳中心)、陈家盛(广东)、何连德(上海)、欧伟中(广东)、赵琪(游泳中心)

二、裁判

    裁判长:钟浩田(广东)
    副裁判长:王亚奇(湖南)、李飚(上海)
    裁判员:
    北京:曹敦利、关向平
    广东:周成就、宋维刚
    广西:邓军
    不足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三、调研

    刘明辉(福建)

四、身体素质测验

    在赛前将进行身体素质测验(具体测验项目见2005年全国青年水球锦标赛规程)。

五、报名

    各队参赛队员必须是2005年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运动员。请各参赛单位在7月15日前将报名表(用电脑打印,否则不予受理)分别寄到(或传真到)国家体育总局游泳管理中心水球花泳部(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5号,邮编:100763)和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文体局竞训科(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镇凤山中路18号,邮编:528333)。

六、晋升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

    根据中国游泳协会水球委员会关于晋升国家级裁判员的有关规定,在此次比赛期间将举办晋升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

    (一)参加人员
    各单位一级水球裁判员均可报名参加培训。

    (二)要求
    1、晋升国家级裁判员的一级裁判员须在2004年至2005年的各类全国水球比赛中累计执场(不含监门)12场以上或做记录台裁判20场以上,并须参加培训班的理论学习。凡参加过2003年10月晋升国家级裁判员培训、尚须累计裁判场次的,要同参加理论培训的裁判一起作为实习裁判参加大会工作。所有一级裁判员须通过中国游泳协会组织的理论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合格方可申报国家级裁判。
    2、所有实习裁判必须同点名裁判一样严格遵守赛区有关规定,服从大会工作安排。

    (三)报名
    各单位请于7月15日前将本单位推荐晋升的实习裁判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游泳管理中心水球花泳部。

七、要求

(一)赛前将举行裁判员岗前培训,裁判员须自带水球规则;
(二)点名裁判和实习裁判均须自备裁判服(白色T恤、长裤、皮带、皮鞋),服装不合要求者不得上岗。

八、报到

    点名裁判和报名参加晋升培训的裁判于7月30日报到。仲裁、调研和各参赛队于7月31日报到,并将抵达时间、车次提前电告大会组委会。
   
    联系人: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水球花泳部:赵琪
    联系电话:010-67170584(传真)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文体局竞训科:罗远光
    联系电话:0757-22222737(传真),0757-28290011

九、经费

    上述点名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火车硬卧和广州到顺德公共交通费)由大会负担,各单位推荐晋升国家级的裁判员的所有费用由各推荐单位负担。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附件1:男子水球比赛报名表
    附件2:晋升水球国家级裁判员推荐表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游泳中心   水球   比赛  通知
抄  送:各水球队、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文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