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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5年全国女子水球锦标赛的通知
2005-07-20 14:20:00

体游字〔2005〕180号

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体育局竞体处,北京体育大学、成都体育学院竞体处,大体协:

    2005年全国女子水球锦标赛将于8月10日至8月14日(若7队以下报名参赛,至8月13日)在四川省乐山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李维波(游泳中心)
    委员:俞丽(游泳中心)、王荣坤(四川)、张春木(北体大)、何连德(上海)

    二、裁判员

    裁判长:王亚琪(湖南)
    副裁判长:何建国(广西)、李飚(上海)
    裁判员:
    北京:曹敦利、关向平
    上海:周震
    广东:周成就、宋维刚
    广西:邓军
    实习裁判:根据中国游泳协会水球委员会关于晋升国家级裁判员的有关规定,参加了2003年和2005年晋升国家级裁判员培训、尚须累计裁判场次的,由各地体育主管单位推荐作为实习裁判参加大会工作。
    不足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

    三、调研组

    潘盛华(上海)、周爱国、刘钦龙(北体大)

    四、要求

    (一)赛前将举办裁判员岗前学习班。
    (二)点名裁判和实习裁判均需自备裁判服(白色T恤、长裤、皮带、皮鞋),服装不合要求者不得上岗。
    (三)录取名次将按照2005年全国女子水球锦标赛规程执行。

    五、报名

    请各参赛单位于7月20日前将参赛运动队报名表和推荐实习裁判名单分别寄到(或传真到)国家体育总局游泳管理中心水球花泳部(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5号,邮编:100763)和四川省乐山市体育中心竞赛科(四川省乐山市中区柏杨路125号,邮编:614000)。

    六、报到

    点名裁判和实习裁判于8月7日,仲裁、调研人员于8月8日到乐山市颐园宾馆报到,各参赛队于8月8日到乐山市人事局军转培训中心报到,并将抵达时间、车次提前电告大会组委会,如需到成都接站,组委会将负责安排(29座大巴),费用由各队自理。
到达乐山路线:坐火车到成都火车北站后,可从北站外长途汽车站乘坐由成都开往乐山的高速公路直达大巴车(每30分钟一班),约2小时后到达乐山市客运中心站。

    联系人: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水球花泳部:赵琪
    联系电话:010-67170584,传真:010-67170595
    四川省乐山市体育中心竞训科:吴学良
    联系电话:0833-2434050、5182345(传真)、13890685018

    七、经费

    (一)上述点名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火车硬卧、不得绕道)由大会负担。
    (二)各代表队每人每天交纳伙食费 65 元(含5元管理费),超编人员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130元。提前报到食宿费用按每人每天130元收取。组委会联系的由成都火车站到乐山赛区驻地的接站费用为1000元/辆次。
    (三)各单位推荐的实习裁判的所有费用由推荐单位负担,食宿费用按每人每天130元收取。

    附件:2005年全国女子水球锦标赛报名表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游泳中心  水球  比赛  通知
抄送:各水球队、四川省乐山市体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