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13]224号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游泳池馆水质管理员证书使用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中心于2010年起,使用新版培训讲义和证书进行游泳池馆水质管理员培训班,现将证书使用补充通知如下:
一、从2010年起,凡经中国游泳协会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得新版证书(样式详见附件)的人员,将不再进行重新考核换证工作,证书长期有效,取消证书有效期为三年的规定。
二、已获得新版证书人员,如证书内注明有效期的,可邮递至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进行免费换证,邮递信件中需附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以及回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信息,如需快递回寄请注明,费用自理。
三、通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可登陆中国游泳协会官网查询(www.swimming.org.cn)。
四、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社会活动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管路2号,邮编:100763,电话:010-67170581
附件:中国游泳协会游泳池馆水质管理员证书样式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