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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水名将田亮因违反总局规定而被国家队除名
2005-01-27 03:05

  “田亮作为名人,对自己要求不严,在社会当中产生了不小的负面影响。”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李桦在1月26日上午召开的一次特别新闻通气会上正式对外宣布,不再保留田亮的国家队资格。

    在去年的奥运会结束后,10月31日国家队进行了集训,田亮不能按时参加,提出由于自己身体原因,需要休息半年,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同田亮所在的省市体育局取得了联系,并派专人同当地体育局进行了协商,经中心领导多次批评,但田亮仍过多的参加商业活动,李桦强调:“作为公众人物,越是名人,要求应该越严,现在看来我们的要求没有达到好的效果,违反了国家体育总局的规定,对各方面都产生了负面影响,田亮不适宜再作为国家队队员,因此,我们不再保留田亮的国家队队员资格。”

     我国的运动员是在举国体制下培养出来的,适当参加商业活动也是社会的价值的体现,也是在回报社会,李桦说:“参加商业活动必须遵守三点要求,一不能影响训练和比赛,二必须要经过中心的批准,三商业活动要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