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 农夫山泉
官方指定用水


运动员资料库

《游泳》杂志

联系中国游泳协会

电话:010-67170593
传真:010-67170595
邮编:100763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4号 训练局水球馆2-3楼
通讯地址: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相关链接

国内新闻
横渡事件 游泳中心表态:反对组织少年儿童参与
2005-06-09 15:05

    目前,深圳两名未满10岁的小学生成功横渡20海里的琼州海峡,并且打破了世界纪录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大家众说纷纭。对此,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有关领导表示,不提倡不支持对少年儿童开展此类活动。

    由于之前中国游泳中心并未收到关于此类活动的上报文件,所以事先对此事一无所知,对于这种未上报当地海事机构及当地政府和相关体育部门的群众自发性行为,中国游泳中心有关部门领导认为,组织这么小年龄段的孩子参加这样的活动完全不利于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忽视参赛者的年龄制约,忽略横渡海峡所需要的基本技能组织这样的活动,本身就是一种冒险行为,是对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高度不负责行为。

    参赛的两名小学生中胡淙泰9岁,而女孩郭思妤仅7岁,“不应该为了迎合部分人的‘猎奇’心理,拿少年儿童的健康作赌注”,该领导介绍说,“体育运动以健身、增强大众体质为目的。盲目地追求新、奇现象作极限挑战有背于体育运动的本质。对于少年儿童中有一定游泳功底的人群来讲,应该开展一些适合他们年龄段的活动和比赛,来激发他们对游泳的热爱和更好地促进他们的健康发展。”

     该领导最后表示,在公开水域开展游泳活动和竞赛国家体育总局都有相关管理办法,而且游泳中心也在不断地完善这方面的规定和条例。群众开展体育运动的积极性应该得到支持和鼓励,但任何活动都应该按照相关的规定和章程有步骤进行,这样才能保证参与者的利益,保证体育运动的健康持续发展。(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