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训竞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
2009年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于2月13日至16日分别在陕西省西安市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安赛区
(一)仲裁委员会
赵与龄(河南)、游泳中心2人、吴河海(广东)、陕西1人
(二)裁判
1、总裁判:季荣康(上海)
2、副总裁判:李昌军(安徽)、熊发州(天津)、艾东海(河南)、夏薇(陕西、女)
3、裁判长:梁超英(广东)、丁玲娣(上海、女)
二、哈尔滨赛区
(一)仲裁委员会
穆祥杰(北京)、游泳中心2人、许传恩(上海)、李晓寰(黑龙江、女)
(二)裁判
1、总裁判:王志诚(湖南)
2、副总裁判:华民(浙江)、李明(上海、女)、曹巍
(北京)、陈永欣(黑龙江)
3、裁判长:徐继峰(北京)、王效青(辽宁、女)
三、要求
(一)请上述裁判于2月9日、仲裁委员会委员于2月11日到赛区报到。
(二)请所有裁判员自带游泳规则、裁判法和白鞋。
(三)凡担任裁判员工作的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五)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赛前裁判员培训。
四、报名
(一)请各单位在2009年1月15日20至日期间,请登陆www.dcdisplaytech.com网址,点击“游泳报名系统”图标,即可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出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分别邮寄至赛区。
西安赛区:西安市丈八东路西段陕西游泳中心,邮编:710065,联系人:王延斌,电话:029-88580082、13519195119,传真:029-88580090。
哈尔滨赛区:哈尔滨市道外区南极街道116号,游泳运动项目训练中心训练部,邮编:150020,联系人:杜锐,电话/传真:0451-88020736,
逾期报名的单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邮寄报名表为准。
(二)请在中国游泳协会网站上查询上网报名相关信息。
(三)如网上报名有疑问,请与游泳中心游泳部王强联系,电话/传真:010-67170587。
五、兴奋剂检测
请兴奋剂检测人员于2月11日到赛区报到。兴奋剂检查所需饮料由大会准备。
七、经费
(一)仲裁及点名裁判的交通及食宿费用由赛区负担。
(二)上述人员不得绕道前往赛区,不得乘飞机、软席卧铺及出租车。
(三)兴奋剂检测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由兴奋剂检测中心自理。
附件:1、竞赛规程
2、竞赛日程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