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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运会游泳项目泳衣规定 限定五大品牌传统泳衣
2009-09-23 18:49

  华奥星空北京9月23日电(记者 陈浩)全运会游泳项目强化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会议中,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中心公布了全运会游泳比赛泳衣管理规定细则。

  该规定首先对游泳衣的品牌进行了严格规定,参赛运动员只能使用速比涛(Speedo)、蓝七十(Blueseventy)、耐克(Nike)三个国际品牌和英发(Yinfa)、飘(Few)两个国产品牌的泳衣,而且必须是传统泳衣。

  其次是泳衣使用管理办法和赛前检查程序,游泳中心、裁判委员会和泳衣厂商共同组成审核工作小组,参赛队领队必须在赛前向审核工作组上报泳衣清单,经审核后烫印审核标志方可使用。

  赛前检查程序则分为两个部分,比赛前20分钟在第一检录处检查泳衣,检查合格后可进入第二检录处检录,检查不合格允许运动员及时更换合格泳衣。拒绝更换或穿着不合格泳衣的运动员不仅要被取消成绩,而且还要按照规定进行追加处罚。

  最后是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如果参赛队所报送的泳衣存在伪造、遮掩、涂改商标等行为,将暂扣相关泳衣,并上报竞赛委员会按照违反赛风赛纪论行为,通报相关单位。

  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报请全运会组委会取消该队在全运会游泳项目中的所有成绩,并取消该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