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中国游泳运动协会
武汉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武汉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武昌区人民政府
汉阳区人民政府
四、比赛项目:
(一)400米资格赛
(二)2500米抢渡赛
五、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赛:2004年6月10日在武汉冠军游泳池进行;
(二)抢渡赛:2004年6月12日下午在武汉长江水域进行;起点:汉阳桥头堡,终点:武昌蓝湾俊园。
六、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运动队及其所属游泳俱乐部,解放军,各体育院校,行业体协,全国游泳之乡、先进游泳池馆,全国冬泳委员会各会员等单位,及组委会邀请的有关国家和境外地区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
七、参加办法:
(一)凡中国境内各参赛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报名人数不限;
(二)运动员年龄必须是195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者,年龄认定以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为准;
(三)报名时须持有居民身份证原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及50元报名费;
(四)凡报名参赛的国内运动员必须参加400米资格赛;
(五)凡获得抢渡赛资格的国内运动员须交保险费20元,并与组委会签定自愿参赛责任书;
(六)组委会邀请的境外运动员可直接报名参加。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际游联颁布的最新《公开水域竞赛规则》、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公开水域竞赛规则》和公开水域开展游泳活动的管理办法;
(二)运动员凭《参赛证》进行赛前检录;
(三)比赛成绩按分、秒位记录;
(四)资格赛办法:
1、资格赛按报名成绩进行分组,无报名成绩抽签分组;
2、凡资格赛成绩男子达6分以内,女子达7分以内且进入男女前60名者,方有参加抢渡赛资格。成绩达标,但未进入男女前六十名者,组委会将酌情考虑安排其参加群众方队漂流;
3、资格赛成绩相同,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4、在确定录取参加抢渡赛男、女前60名运动员时,若一方出现人数不足时,可从另一性别成绩达标者中按序补齐;
5、抢渡赛开始前因运动员弃权或检录发现运动员不符合规定而被取消参赛资格时,其名额不再替补。
(五)抢渡赛办法:
1、运动员凭《参赛证》进行赛前检录;
2、抢渡赛的出发顺序:中国境内选手按资格赛的成绩确定;境外选手按报名成绩确定。成绩较慢的将被安排在较后一组出发,女子组在男子组前出发;
3、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组出发的人数;
4、运动员必须在规定水域内进行比赛,抵达终点,手必须触及终点标志,成绩方为有效;抢渡挑战赛成绩相同,以终点裁判判定为准;
5、比赛中,运动员不得借助任何漂浮物;
6、比赛中,如发现运动员的身体状况出现异常或逾越比赛区域者,裁判员有权终止比赛,将其打捞上船;
7、因体力、伤病或逾越比赛区域等原因中途被救助上船者,不得重新下水参加比赛;
8、对不执行裁判员命令的运动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运动员自己承担,并取消其今后参加类似比赛的资格。
(六)运动员比赛服装必须符合国际游联颁布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要求。抢渡赛须戴有大会统一制作的印有号码的泳帽,泳镜自备。
(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和已获成绩和名次。
(八)有关比赛中出现的抗议情况,按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如出现不可抗拒的原因,主办单位有权更改比赛日期或取消该次比赛。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男、女各录取前16名给予奖励;
(二)男、女冠军运动员的名字将被刻在永久纪念杯上;
(三)获男、女前三名的授予奖杯;
(四)凡完成比赛有记时成绩的运动员,经裁判认定,颁发成绩证书;
(五)奖金标准
第一名:2000美元
第二名:1500美元
第三名:1000美元
第四至十名:500美元
第十一至十六名:300美元
注:如中国境内选手获得奖金时则以国家现时公布的美元与人民币兑换价,发给人民币奖金,同时由大会组委会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扣除其个人所得税。
十、报名、报到和资格确认
(一)、报名:
请各单位于2004年6月1日前将报名单一式两份分别报送中国游泳协会和2004中国武汉国际抢渡长江挑战赛组委会竞赛部;
中国游泳协会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5号 电话:010-67170575或67170576-8310 传真:010-67170595 邮编:1000763 联系人:曹庆珠
组委会竞赛部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612号 电话:027-8378684 邮编:430033 E-mail:jinjin1119@263.net.cn;联系人:金老师
(二)、报到:
(1)请各参赛队于2004年6月9日到湖北武汉市解放大道612号(武汉体育馆)报到;
(2)报到时按参加办法规定,携带证明材料、报名费、居民身份证、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办理资格赛参赛手续。
(三)、资格确认:
获得抢渡赛资格的运动员须在资格赛结束后60分钟之内交纳保险费、签订自愿参赛协议书,办理挑战赛资格确认手续,领取《参赛证》,逾期视为弃权。
十一、其他:
(一)参赛运动员食宿每人每天200元,报到时一次性缴纳。市内交通费自理。凡需预定火车、飞机票,请与报名或报到时通知组委会。
(二)日程安排表: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晚上 |
6月9日 |
运动队报到 |
6月10日 |
裁判员联席会,资格赛 |
6月11日 |
境外运动员熟悉场地 |
国内运动员熟悉场地 |
组委会 |
6月12日 |
裁判长检查竞赛准备情况 |
比赛
颁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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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 |
离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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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裁判员及救生员:
(一)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负责选派,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负责选派;
(二)救生员由承办单位负责选派具有中国救生协会颁发的资格证书人员。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比赛报名表
2、抢渡赛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