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云南、福建、广东、贵州、海南、吉林、浙江、山东、山西、湖北、江苏、青岛、大连、前卫体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赛处及有关单位: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公开水域游泳项目已列为在我国正式开展的体育比赛项目之一。为适应国际、国内比赛的需要,促进该项目安全、健康、规范地发展,我们需尽快培养出一批具有通晓国际竞赛规则、又能结合国内特点、按照国家规定组织竞赛的竞赛组织人员和裁判人员;其目的是为了贯彻总局[2000]304号文件,加快我国公开水域游泳活动专业人员的培养,进一步提高我国举办比赛的业务水平,保障竞赛的组织规范化和标准化以及活动的安全性。根据国际惯例和专项规范管理的需要,今后凡在江河湖海等公开水域举办的游泳比赛,凡不具备经由中国游泳协会组织培训的专业人才,将不能获得承办公开水域游泳活动的批准。为此,经研究,结合7月30日在蓬莱举行的04年全国公开水域游泳公开赛,于2004年7月26日至7月30日在山东蓬莱举办第二期全国公开水域游泳竞赛、裁判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每单位选派人员最多不超过5人。条件是竞赛组织人员、竞赛策划者、组织公开水域游泳活动的中介机构,获得中国游泳协会颁发的一级以上游泳裁判员证书者。
二、学习内容:
1、国际游泳联合会公开水域游泳规则;
2、国家体育总局公开水域管理办法、及中国游泳协会的管理规定等文件;
3、公开水域竞赛组织程序;
4、国际公开水域组织机构及开展现状。
三、 讲课人员及工作人员:
(一)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3人;
(二)其他讲课人员将由中国游泳协会聘请和选派来自国际和国内的国际游联公开水域游泳技术官员、国内赛事组织人员。
四、经费:
(一)参加学习人员每人一次性交食宿费980元,旅差费自理;
(二)培训合格者,将获得由中国游泳协会颁发的培训证书,裁判人员获得结业证书可根据有关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申报公开水域国家级裁判。收取证书和教学费用每人100元。
五、请承办单位,蓬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协助做好本次培训班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报名与报到:
(一)参加人员由各单位推荐并填写《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此表可复印)于7月15日前分别邮寄或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和蓬莱全国公开水域游泳公开赛组委会竞赛部;
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5号;电话:010-67170575或67170581;传真:010-67170595;邮编:100763;联系人:曹庆珠、程浩。
组委会竞赛部地址:地址:蓬莱市钟楼北路22号,蓬莱市教育体育局体育科。邮编:265600。传真:0535—5642828、 5647740 电话:0535-5642093、5685269;联系人:吴隆伟、 崔洪岩
(二)参加培训班的人员请于7月25日准时到蓬莱市鑫源宾馆报到,地址:蓬莱市篷泉路1号,邮编:265600,电话:0535——5653681联系人:齐仁辉;
报到时,请携带两张一寸免冠照片,为发培训证书做准备,并领取参加会议有关资料并交纳有关费用。
二○○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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