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
二、承办单位:湖北省体育局、湖北英东游泳跳水馆
三、竞赛日期、地点
2004年9月11日至9日13在湖北英东游泳跳水馆。
四、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游泳池、游泳馆,游泳俱乐部、其他游泳馆、游泳爱好者俱乐部等。邀请日方游泳俱乐部
约50-100名运动员
五、竞赛项目
男子/女子:50、100、200米自由泳;50、100米、200米仰泳;50、100、200米蛙泳;50、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
4×50米男女混合编组自由泳接力(2男2女);4×50米男女混合编组混合泳接力(2男2女)
六、参加办法:
(一)年龄组
1、个人项目:25-29(简称25岁组、30岁组,5岁为一年龄组,依次类推);30-34;35-39;40-44;45-49;50-54;55-59;60-64;65-69;70-74;75-80(该年龄组仅限表演)。
2、接力项目:以4名参赛队员年龄累计相加计算,分下列年龄组:100-119(简称100岁组,依次类推);120-159;160-199;200-239;240-279;280-319(120岁后每40岁为一年龄组)。
3、年龄以当年12月31日计算,例:79年出生者按25岁计算;78年出生按26岁计算,依此类推。
(二)各队各年龄组各单项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2项(接力、测验项目除外)。每人参加接力项目不限。接力项目各单位各年龄组限报一个队。
(三)参加接力项目比赛的4名运动员必须属同一俱乐部;一名运动员不能代表二个俱乐部参赛。
(四)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
(五)不得跨年龄组报名。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填写自愿参赛保证书及交纳参赛报名费和保险费。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际游联颁布的《成人分龄游泳比赛竞赛规则》。
(二)各项只进行一次决赛,按计时成绩决定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三)报名后不得更改项目,不得无故弃权,凡弃权者不得参加以后项目的比赛。
(四)全国比赛和友谊赛同时进行,同一比赛、同一记录成绩,分别录取名次、分别计分、分别奖励。其他不同处在规程中说明。
八、奖励与录取名次
(一)两赛各年龄组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中国选手在友谊赛如无日方选手,仅以全国赛该年龄组该项目获取名次给予奖励,友谊赛该选手该年龄组该项目计分照旧。
(二)全国赛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和男女混合团体各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中日友谊赛仅录取男女混合团体前6名以5000-1000元不等人民币奖金为奖励。
(三)中日友谊赛中、日各奖励“中日友谊赛优胜杯”或“中日友谊赛优秀杯”,中日各取1队计团体总分,优胜者为优胜杯,其次为优秀杯。
(四)设立“最佳组队奖”、“最佳风尚奖”、“特别奖”各1队给予奖励。
(五)参加75-80年龄组表演有纪念证书。凡参赛者均有纪念品。
(六)记分办法:
1、各单项各年龄组前8名按9、7、6、5、4、3、2、1计分;
2、接力项目按18、14、12、10、8、6、4、2计分;
3、名次相同,按所获名次得分计算,无下一名次得分。
4、团体总分:
男/女子团体名次按各单位在男/女各年龄组各单项名次得分总和计算;
男女混合团体名次按各单位男子团体和女子团体及接力名次得分总和计算;
以上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第一次报名:
1、请各单位于8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参赛人数、男女人数和单位联系人、地址、电话等情况,向湖北英东游泳跳水馆报名;
2、参加比赛的各队有关人员食宿和旅差费自理。由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并请于8 月16日前预定大会联系的住宿,联系推荐酒店,可与承办单位联系人解决食宿事宜。详见附件;
第二次报名:
1、参赛单位必须按统一印制的报名表报名,于8月28日前将报名单一式两份(打印填表不得手写),加盖公章后,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和湖北英东游泳跳水馆;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5号;邮编:100763;电话:010-67170581,67170575;传真:010-67170595;联系人:程浩、曹庆珠。电子邮件:shehuobu 2003 @yahoo.com。
湖北英东游泳跳水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二号;邮编:430071 ;电话/传真:027-87839601、027-87839604;联系人:陈平、胡丽红。
2、参赛单位还需向承办单位提供:参赛人员(领队、教练、运动员等)每人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背后注姓名)、参赛选手身体健康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复印清楚);
(二)报到:比赛前2天(9月9日)到比赛大会报到,地址:湖北英东游泳跳水馆(网球培训中心宾馆大厅)。
1、填写、上交自愿参赛保证书,自带身份证,报到处负责核对其身份,否则该运动员其参赛成绩不予记名次和申报记录;各队领取比赛秩序册;
2、比赛项目再确认:抵达赛区后,由各参赛单位指定的1名教练员对本单位参赛运动员的参赛项目进行最后确认(只确认是否参赛,不可更改项目);
3、项目确认后统一交纳本队运动员报名费和保险费,个人项目每项报名费20元,接力项目每项80元,保险费参赛者每人10元;赛期住宿往返比赛游泳池班车交通费10元/人。
4、办理以上手续后领取各队运动员参赛证。如遇1名运动员不能交纳报名费、保险费和提供自愿参赛保证书时,大会有权取消该运动员和其所在单位本次比赛资格。
5、需定返程车(机)票届时可在报到处办理;
6、办理登记旅游手续。详见附件。
十、其他:
1、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对在比赛中打破成人各年龄组游泳全国纪录者予以承认,对在比赛中创造成人各年龄组游泳世界纪录者,予以上报国际游联批准承认。
2、由中国游泳协会指派总、副裁判长,承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
3、此规程在网上可查询。网址:WWW.SWIMMING.ORG.CN 或WWW.SPORTS.GOV.CN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