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 为备战亚洲游泳锦标赛,经研究决定组织2004年游泳项目集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训时间、地点 2004年11月15日至2004年12月10日,在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
二、参加集训人员
(一)集训领导小组: 组长:尚修堂(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原家玮(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游泳部) 成 员:赵 戈(国家游泳队总教练) 么正杰(国家游泳队副总教练) 张亚东(国家游泳队副总教练) 袁吴然(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游泳部) 王国强(国家游泳队副领队) 王 强(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游泳部)
(二)教练组(11人) 组 长:赵 戈 副组长:么正杰、张亚东 教练员:李孟钟(浙江)、徐国义(浙江)、魏亚平(山东)、刘海涛(河北)、亢有为(山西)、尚恒庆(广东)、金炜(上海)、钱敏(上海)
(三)运动员(28人) 北京:辛 桐、刘 京 山西:李丁杰、薛瑞鹏、赵 瑾 河北:陈 寅 辽宁:韩天骥、郑华章、杨振华 山东:孟 朦、谭 森 上海:高庭艳、江文菁、刘子歌 浙江:蔡 力、黄禹硕、苏郑宁、张 长、郑坤良、夏晨莹 湖北:洪文文、赵 菁 广东:林 轶、陈燕燕、吴碧楠 江西:杨 晶 河南:闫 哲 八一:刘 臻
(四)科研组 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负责选派2名科研专家负责本次集训期间教练员的科研培训,4名科研人员负责本次集训期间的日常科研工作。 科研检测具体内容由我中心提出。
三、经费 (一)参加集训的教练员和运动员的食、宿费用由我中心负担,交通费由各单位自理。 (二)运动员集训期间的各项科研测试费由我中心负担。 (三)科研专家的差旅费、食宿费由我中心负担。
四、报到 请参加集训人员于2004年11月15日到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南公寓报到。并交纳8张2寸彩色护照照片。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天坛东路50号(玉艇桥东北角) 游泳队联系电话:010-67159023 游泳部:010-67170587
五、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本人准时报到。不得请假。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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