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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关于加强2005年元旦“冬泳日”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2004-12-24 22:39

各有关单位: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颁布十周年,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搞好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群体体育的成果展示,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全民健身热,由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负责实施的国家体育总局大型2005年 “冬泳日”元旦系列活动进入方案的实施阶段,各有关单位的方案已经上报完毕。为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重视安全生产,严防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国家体育总局对2005年系列群众体育活动的安全要求,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把安全工作作为活动的重点抓好

     大型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特别是冬泳活动,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素,如参加活动的人年龄偏大,冬季气温低,风力大,水温低等,各地方组织者要尽最大可能地降低风险,对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和事故做出预测和判断,做好详尽应急预案,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进行冬泳活动时,配备专业救生员

    按照中国游泳协会、中国救生协会有关行业规定,每50人进行游泳活动时应有1名救生员在场执行救护工作。冬泳活动的特殊性更需要高度重视配备救生员的必要性,把救生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和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与本地有关单位合作,设救护站、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

  体育活动的成功举办离不开政府各个部门的支持和帮助,组织者要统筹安排和协调好医疗救护,要设立急救站、配备有经验的医务人员,以防万一。

四、以参加保险的方式来保障活动者的利益

    在此次“冬泳日”活动中,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与中体产业经纪有限公司取得合作,特意为在“冬泳日”活动中的冬泳者提供一份回报率较高的人身意外保险。保险费率为每人3元人民币,最高人身赔偿额为20万元人民币,保险种类为团体意外险,进行投保每个团体不少于20人(含20人),保险期限为本次活动开始到本次活动结束。各省市如有愿意参保,请将保险费于2004年12月25日汇至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联系人:曾 江  电话:67062121-8312  户名:北京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市商业银行天坛支行  账号:700120109105940。

    希望各地、各单位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保障此次全国性大型群体活动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为丰富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健身活动做好各方面的组织工作!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