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游字〔2004〕367号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体处,相关市、体育院校竞体处、普通高校:
女子水球项目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作为东道主,我们将直接参加2006年世界杯和2008年奥运会,目前国家女子水球集训队已经在天津开始集训。为充分发挥举国体制的优势,增加女子水球运动员的来源,提高国家集训队的整体水平,全力以赴做好备战工作,经各地方推荐和教练组考察,我中心决定组织部分女子游泳运动员参加国家女子水球集训队集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04年12月17日至2005年1月16日在天津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进行。
二、集训领导小组
组长:李维波(游泳中心)
组员:俞丽(游泳中心)、王敏(天津)、雷鸣(游泳中心)
三、集训人员
领队:雷鸣(兼)
主教练:潘盛华(上海)
教练员:李仕豪(广东)、梅楠(沈阳体院)
李广平(广州)、邓军(广西)
运动员(27人):
天津:张琮、邱雅敏
黑龙江:蔡丽君、周沫、姜渝千
山东:刘玮、孙晓霞、王佩佩、耿晓培、徐露、孙晶
广西:王莹、马欢欢、王毅
北体大:陈凯琳、郑方圆
天津体院:张柴华
沈阳体院:武文迪
南京体院:王文珠
成都体院:蔡凌
哈尔滨:高阳
沈阳:乔蕾颖
大连:朱梦茜
广州:刘婉媚、霍艺丹
哈尔滨外院:李琳
解放军:孙慧子
四、有关要求
(一)集训人员的医疗费、差旅费由本人所在单位负担,其他费用由游泳中心负担。
(二)运动员须自备训练、生活、学习用品。
(三)集训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女子水球集训队的相关管理规定,凡不执行者,我中心将取消其集训资格,并视情况给予处罚。
(四)请运动员所在学校为其保留学籍,并在学业和学分管理方面给与一定的照顾。
(五)本次集训将对运动员进行全面的身体素质测试和水球技、战术的基本训练,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将随时调整人员,最终挑选部分优秀者参加国家女子水球集训队的下一期集训。
五、报到时间和地点
请所有参加集训的人员于12月17日到天津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报到。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48号,联系人:付林,电话:022-23330937,13802083745。行前请通知车次,以便安排接站。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请经所属单位向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书面报告。
六、请天津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做好集训的各项准备工作。
2004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