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群体处,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办公室:
为加快我国等级救生员的培养,进一步提高救生员的业务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05年5月8-13日在福州市举办高级救生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每单位选派人员最多不超过5人。条件是获得中国救生协会颁发的中级救生员注册证书3年以上者。
二、学习内容
使用中国救生协会编写的最新《水上救生员培训教材》高级救生员培训部分。
三、 讲课人员及工作人员
(一)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3人;
(二)其他讲课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讲师必须是参加过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举办的高级考官培训班的人员和高级职称获得者(如医学专家、急救专家等)。
四、报名与报到
(一)参加人员由各单位推荐并填写《等级救生员申报表》一式三份(此表可复印)分别于5月1日前报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传真:010-67170595电话:010-67170581, 联系人:林森林 程 浩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5号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邮编:100763;
(二)参加培训班的人员请于5月8日准时到福州市体育局报到 联系人:吴 宏 电话传真:0591-87506200。5月13日离会。
等级救生员申请表附件 附件.doc
五、 经费
参加学习人员每人每天交食宿费160元,学费、注册费、服装费等450元,旅差费自理; 六、请福建省体育局游泳中心及有关部门协助做好办班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