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游字[2005]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训竞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 现将2006年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6年2月18日至21日分别在辽宁省丹东市和湖南省长沙市举行。
二、裁判
(一)北区(丹东赛区)
总裁判长:李晓寰(女、黑龙江)
副总裁判长:白钢(北京)、艾东海(河南)、辽宁省1人(二)南区(长沙赛区)
总裁判长:马吉光(上海)
副总裁判长:曾吉(湖北)、顾有华(广东)、湖南1人
以上指定裁判长于2月15日到赛区报到。
三、兴奋剂检查
请奋剂检查人员于2月16日到大会报到。兴奋剂检查所需饮料由大会准备。
四、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请各单位将报名单1式2份(必须用电脑打印,注明运动员出生年月、报名项目及成绩)于赛前1月20日前,分别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部和承办单位,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
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部: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5号,邮编:100763;
联系人:张梅,电话及传真:(010)67170587;
E-mail: Swim67020304@yahoo.com.cn。
长沙赛区: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体育新城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邮编:410014;
联系人:盛丹,电话:0731-5954233,传真:0731-5955566 ;
E-mail: 5954233@sina.com。
丹东赛区: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彩塔街27-3号,邮编:110004;
联系人,林义,电话或传真:024-23936771;
E-mail: lnyy007789@sina.com。
(二)报到:请各队于2月16日到赛区报到。
五、其他
(一)请承办单位提供秩序册、成绩册各5份(注明运动员出生年月),成绩软盘(以EXCEL文件形式存放的预、决赛成绩)1套。
六、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附件:1、
2006年全国游泳春季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2、
2006年全国游泳春季游泳锦标赛竞赛日程 3、
2006年全国游泳春季游泳锦标赛报名表 4、EXCEL文件成绩统一格式(见第二页)
EXCEL文件成绩册统一格式
一、格式
名次 |
组/道 |
姓名 |
单位 |
出生年 |
成绩 |
50米 |
100米 |
150米 |
RT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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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电动计时装置,需注明RT:出发台上时间
二、要求
(一)姓名、单位之间无有空格。
(二)成绩格式:采用单元格格式中自定义选项中mm:ss.00
的模式。例如:00:25.72、01:58.49。
(三) 如有电动计时装置,50米以上距离,分段成绩以50米计取。没有电动计时装置,100米以上距离,分段成绩以100米计取。
(四)英文成绩册只提供决赛成绩,格式与中文成绩册相同,单位统一为CHN。
(五)所有数据不采用文本形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