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游字[2005]306号 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浙江、湖北、福建、四川体育局训竞处: 为培养我国游泳后备人才,经研究决定组织2005年全国少儿游泳集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训时间、地点: 于2005年12月14日至12月26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 二、参加集训人员 (一)集训领导小组: 组 长:尚修堂(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赵与龄(河南省体育局) 原家玮(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游泳部主任) 成 员:张 梅(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游泳部) 王 强(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游泳部) 河南省体育局1人。 (二)教练组(22人) 组长:李文静 副组长:鲁永明、柳利森、严伟莉、陈剑岳、河南1人 教练员:请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浙江、湖北、福建、四川各选派2名在职教练员参加本次集训工作。如增加名额,需以书面形式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部,并自行负担增加教练员集训期间的一切费用。 (三)运动员(48人) 1、请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浙江、湖北、福建、四川各推荐6名运动员参加本次集训。 2、推荐运动员标准 1994年至1995年出生的有培养前途并熟练掌握4种泳式及出发、转身技术的运动员。 (四)科研组 1、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负责选派3名科研专家负责本次集训期间教练员的科研培训。 2、请河南省体育局协助选派4名科研人员负责本次集训期间的日常科研工作。 三、经费 (一)参加集训的运动员每人每天自交伙食费20元,不足经费由我中心负担,旅费自理。 (二)运动员集训期间的各项科研测试费由我中心负担。 (三)集训领导小组成员及科研专家的差旅费、食宿费由我中心负担。 (四)集训期间的会务及公杂费由我中心负担。 四、报名与报到 (一)请各参加单位于2005年12月5日前将选派参加集训人员名单(运动员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我中心游泳部。 联系人:王强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010-67170587 (二)请参加集训人员于2005年12月14日到河南省郑州市漓江温泉游泳中心报到。 漓江温泉游泳中心地址:郑州市航海中路137号(航海中路、大学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健 联系电话:0371-8690099,13526878609 河南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联系人:郭俊鸣 联系电话:0371-63862931,13838183771 附件:1、集训运动员信息表 2、集训教练员信息表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游泳中心 集训 通知 抄送:各有关单位游泳队、郑州市漓江温泉游泳中心
集训运动员信息表 单位:
序号 |
姓 名 |
注册证号码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训练年限 |
运动等级 |
现任教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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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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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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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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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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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训教练员信息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