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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2006年中国西双版纳澜沧江亚洲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竞赛规程
2006-02-24 00:27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中国昆明国际文化旅游节组委会、云南省体育局、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云南省游泳协会、西双版纳州文化体育局、景洪市人民政府、冠杯名企业。

  三、协办单位:

  景洪市文化体育事业局、赛事广告发布企业及其他赞助企业。

  四、协办媒体:

  云南省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春城晚报、西双版州电视台、景洪市电视台、生活新报。

  五、比赛时间:2006年4月11-12日

  六、比赛地点:

  中国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澜沧江。竞赛距离约400米。

  七、参赛单位:

  亚洲各国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其所属游泳俱乐部,解放军、各体育院校、行业体协,香港、澳门、台湾成人(冬泳)游泳代表队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八、比赛项目:

  (一)资格赛:400米 (泳池)
  (二)邀请赛赛程:顺流以四十五度角计约400米左右。
   男/女A组,男/女B组,男/女C组,男/女D组

  九、参加办法

  (一)各年龄组参赛人数不限。
  (二)年龄规定:
   18岁至59岁(1988.12.31以前至1947.12.31以后出生);
   A组:18岁—29岁;B组:30岁—39岁C组:40岁—49岁;D组:50岁—59岁。
  (三)比赛中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年龄组比赛,各年龄组不得交叉报名。
  (四)参加比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健康检查证明。
  (五)参赛运动员须向承办单位交验身份证原件或中国游泳协会成人会员证。
  (六)参赛者须向承办单位交参赛费100元(含报名费、证件制作费、保险费、浴巾、泳帽、纪念品等费用)。

  十、资格赛办法(泳池进行距离400米):

   (一)资格赛按报名成绩进行分组,无成绩由大会分组;
   (二)凡资格赛A、B组成绩达8分钟以内,C、D 组成绩达9分钟以内,方有参加正式赛资格。

  十一、邀请赛(正式赛)办法:

  (一)通过资格赛录取的运动员须在资格赛结束后120分钟之内、在泳池指定地点办理邀请赛资格确认手续,方视为获得参加邀请赛资格。运动员凭《参赛证》进行赛前检录;
  (二)比赛必须遵守国际游联最新颁布的《公开水域竞赛规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发布的补充通知;
  (三)比赛成绩计算须精确到百分之一秒, 如运动员成绩相同,则以终点裁判判定为准;
  (四)运动员只有在规定水域内进行比赛,并在指定的地方抵达终点,比赛名次成绩方为有效;
  (五)当运动员到达终点时, 须手触组委会指定的触摸板,
  否则成绩不被认可;
  (六)比赛期间,裁判有权终止身体有严重不良反应的选手
  继续比赛;
  (七)比赛中,运动员不能使用任何漂流物体, 否则成绩被
  视为无效;
  (八)运动员服装必须符合国际游联最新《公开水域竞赛规
  则》要求;
  (九)比赛的出发顺序,按资格赛成绩排列;成绩较慢的将被安排在较前一组出发;女子组在男子组前出发;站位顺序由抽签决定;

  十二、竞赛办法:

  (一)采用部分国际泳联最新颁布的《公开水域竞赛规则》。
  (二)水文:比赛在天然河水水域中进行。
   深度 4.8 米,流速 1.3 米/秒,水温:水面 22 摄氏度、水下18摄氏度,水面海拔 530 米,气温38摄氏度。
  (三)比赛项目采用资格赛、正式比赛,成绩以分、秒百分位计 。

  十三、名次录取和奖励:

  (一)各年龄组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
   第一名 奖励人民币3000元
   第二名 奖励人民币2600元
   第三名 奖励人民币2200元
   第四名 奖励人民币1800元
   第五名 奖励人民币1600元
   第六名 奖励人民币1400元

  (二)男子、女子团体和男女混合团体总分各录取前六名给予奖杯奖励。
  (三)所有按要求到达终点者均颁发游完全程荣誉证书、凭参赛证免费参加13日-15日泼水节系列活动。

  十四、计分办法:

   团体总分,按照每个团体的运动员在各年龄组获得名次的积分累计相加(按7、5、4、3、2、1计分),如积分相等,按最优名次多者列前,以此类推。个人报名不计团体分,运动员名次得分累计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十五、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第一次报名:3月12日前电告承办单位参赛总人数。
  2、第二次报名:4月2日前须收到参赛单位按报名表要求一式两份,分别传真或寄到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和云南省游泳协会。同时承办单位须收到提供的参赛选手身体健康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参赛责任书、一寸近期照片一张(以上有缺少将不予制作参赛证)。
  3、联系地址及电话。
  1、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5号,邮编:100763,电话:010-67170581、67070575,传真:010-67170595,联系人:曹庆珠、张伟
  2、承办单位:云南省游泳协会,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99号, 云南省体育局拓东体育场3号门3楼,邮编:650041,联系电话:0871—3194118,传真:0871-3103218,联系人:刀莲英13312511918,张寒梅13099411213
  (二)报到:
  1、请参赛人员于(4月10日)到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报到。报到时须向承办单位交验身份证原件或中国游泳协会成人会员证、自愿参赛责任书(见附件)。交纳报名费。
  2、报到时,境外运动员须在大会指定地拍摄照片以便制作参赛证
  3、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文化体育局,电话:0691—2122392,传真:0691—2122251,联系人:蒋家武0691—6722767, 张占军13035998960。

  十六、裁判员和救生员:

  (一)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其余裁判员由云南省游泳协会选派。
  (二)救生员由云南省游泳协会选派获得中国救生协会颁发的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十七、其他:

  (一)大会预定的宾馆有高、中、低不同档次,食宿费每人每天200元、150元 、100元、(标准间)。请务必将本单位总人数(含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及性别)、抵离日期、预定返程火车、飞机票(如退票、换票其损失费自负)、住宿标准等信息尽早通知承办单位。
  (二)参赛人员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
  (三)比赛期间,大会为参赛人员提供旅游服务费用自理,请提前与承办单位联系(见附件云南旅游)。
  (四)4月9日到达昆明的运动员队,如需要安排车辆前往西双版纳景洪市,请在报名单里注明,以便大会安排(大巴约8个小时票价200元含午餐)。
  (五)境外运动员及其随队人的保险均由本人在本国或地区自行办理,大会不代理联系任何保险,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抵达路线介绍:从香港至昆明飞机约1小时50分钟;昆明至西双版纳飞机约45分钟票价为700元,泰国曼谷至西双版纳景洪市飞机约2小时。
  (七)时间安排:
  定于2006年4月10日 报到、看场地、晚上召开领队会议。
   2006年4月11日 资格赛 400米 时间地点 待通知
   2006年4月12日 正式赛 、现场颁奖仪式、欢送宴会
   2006年4月13日 团体颁奖大会 会后旅游或离会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为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西双版纳旅游线路

   旅行社名称:版纳海外旅行社
   线路:
   1、勐仑植物园——傣族园一日游。
   费用共计:145/天(含车费、餐费、门票)。
   2、野象谷——森林公园一日游。
   费用:170元(含车费、餐费、门票、索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