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06]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训竞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水利体协:
2006年全国游泳冠军赛暨亚运会选拔赛于5月12日至17日在河南省洛阳市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原家玮(游泳中心)、赵与龄(河南)、陈运鹏(训练局)、陈嫣屏(训练局)、叶欢容(广东)、穆祥杰(北京)、吴河海(广东)、李涌祥、诸达乐(上海)
二、裁判 (一)总裁判: 王炎(北京) (二)副总裁判:张佩纶(辽宁)、马吉光(上海)、周玉成(福建)、艾东海(河南) (三)裁判员 北京:白钢、王建军 天津:吕树培、熊发州 河北:吕世明(女) 山西:魏江燕(女) 上海:许传恩 江苏:李咖基 浙江:盛鹤钦、黄家驹 辽宁:于晓光(辽宁) 黑龙江:李晓寰(女) 山东:李允印 安徽:李昌军 江西:沈映昌 福建:梅雪雄 湖北:曾吉 湖南:王志诚 广东:谭政典、陈受满 广西:殷玲玲(女) 海南:唐国宪 重庆:罗加冰 四川:周凯 贵州:任林苓(女) 云南:朱明光 陕西:夏薇 解放军:张月梅 北体大:李文静
四、要求 (一)请仲裁委员会委员于5月10日报到。 (二)请总裁判、副总裁判于5月8日、其他裁判员于5月9日到赛区报到,逾期不到者,不予安排工作,一切费用自理。 (三)请所有裁判员自带游泳规则、裁判法和白鞋。请国家级裁判员执行裁判工作时佩带胸徽。 (四)凡担任裁判员工作的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五)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赛前裁判员培训。
五、兴奋剂检测 请兴奋剂检测人员于5月10日到赛区报到。兴奋剂检查所需饮料由大会准备。
六、经费 (一)仲裁及点名裁判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由赛区负担。 (二)上述人员不得绕道前往赛区,不得乘飞机、软席卧铺及出租车。 (三)兴奋剂检测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由兴奋剂检测中心自理。
七、其它 (一)请各单位于4月12日前,使用计算机逐一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和发送电子邮箱,逾期报名的单位不予安排比赛。联系方式分别为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部,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5号,邮编:100763,电话或传真:(010)67170587,E-mail:Swim67020304@yahoo.com.cn和河南省洛阳市体育局竞赛科,地址:洛阳市西工体育场,邮编:471009电话,0379-63935487,传真:0379-63363518 E-mail:henanjt@yahoo.com.cn
(二)请承办单位提供秩序册、成绩册各5份,成绩软盘(以Excel文件形式存放的预、决赛成绩)1套和英文版成绩1套。 附件:1、竞赛规程 2、竞赛日程 3、报名表
二〇〇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游泳中心 竞赛 通知 抄送:河南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洛阳市体育局,国家游泳队、各游泳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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