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06]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群体处,总参军训与兵种部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游泳者的身体健康,加强游泳场所的管理,加快贯彻落实2004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游泳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标准》,切实解决目前国内游泳池水质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重点培养一批合格的游泳场所水质处理指导员。经研究决定于2006年5月24日至29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全国第七届游泳场所水质处理指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以下:
一、日期和地点 2006年5月22日至27日在杭州市浙江工业大学游泳馆举行。
二、培训对象 (一)各省(区)、市体育主管部门分管游泳场所管理的干部1名。 (二)各单位选派具有游泳场所水质处理工作实践经验的具体操作人员 3名; (三)浙江省可适当选派部分人员参加培训。
三、收费标准 参加培训者每人每天交食宿费160元,由承办单位(浙江省水上救生协会)收取;培训费、证书费、会务费等共计450元,由承办单位代收后交游泳中心。培训者差旅费自理。
四、报名办法 请于5月10日前将报名表(附后)分别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传真:010-67170595电话:010-67170581, 联系人:张 伟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5号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邮编:100763; 浙江工业大学游泳馆 联系人:蔡国军 传真/电话:0571-88320828 地址:杭州市朝晖六区浙江工业大学游泳馆 邮编:310032 学员返程车票预定单请及时传真至浙江工业大学游泳馆。
五、报到和离会 5月22日准时到浙江工业大学游泳馆报到(杭州市朝晖六区浙江工业大学游泳馆);5月27日离会。
六、培训内容 1、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游泳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2、我国游泳池水处理工作的现状及目前世界水处理的手段与方法; 3、游泳场所设计规范(国家标准):水处理部分介绍; 4、游泳池水处理设备的简介和基本使用方法; 5、我国游泳池水常见问题的处理种类及方法、合理的设备配置与常用计算方法、各种典型游泳池常用混凝剂与消毒剂; 6、现场参观及讨论等。 七、培训合格者将获得中国游泳协会水质处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八、其他 参加培训人员,请准备好本地区游泳池、馆水质处理的有关经验、教训和疑难问题等方面的材料,以便讨论交流。
九、未尽事宜或有临时通知请登陆浙江省水上救生网站 www.zjwls.com 查询。
附 件:会议回执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