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06]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办公室,总参军训和兵种部、总政宣传部,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办公室:
为加快我国等级救生员的培养,进一步提高救生员的业务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06年5月18日至22日在无锡市举办国家级救生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条件: (一)参加过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组织的高级考官培训班的现职考官; (二)中国救生协会委员; (三)获得高级救生员等级称号并连续十年参加救生工作无任何事故者; (四)长期从事救生工作,且在理论和实践工作中对推动我国救生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者,可给予特别批准。 (五)参加培训班人员须经本人所在省市体育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意。
二、学习内容: 1、中国救生协会编写的最新《救生员培训教材》高级救生员培训部分。 2、中国救生协会摄制的《静水救生》技术录像; 3、学习、了解我国救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4、介绍自己多年从事救生工作的经验并对当前我国救生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议。
三、 讲课人员及工作人员: (一)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2人; (二)其他讲课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讲师必须是经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批准的救生高级考官。
四、报名与报到: (一)参加人员由各单位推荐并填写《等级救生员申报表》一式三份(此表可复印)于5月1日前报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社活部(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5号 邮编:100763 电话:010-67170581 传真:010-67170595 联系人:张 伟)。无锡市体育中心游泳跳水馆(地址:无锡太湖西大道1500号 电话:0510-81127978 传真:0510-85100718 联系人:侯维) (二)参加人员请于5月18日准时报到。
五、经费: 参加学习人员每人每天交食宿费150元,培训费300元,国家级救生员注册费100元,旅差费自理;
附件:1、全国国家级救生员培训班回执 2、救生员申报表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