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游字[2006]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北体大:
为进一步做好游泳竞赛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游泳裁判委员会的骨干作用,不断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06年全国游泳冠军赛期间召开中国游泳协会游泳裁判委员会工作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会议人员
北京:穆祥杰、王炎、白钢、王建军
天津:吕树培、熊发洲
河北:吕世明(女)
山西:魏江燕(女)
辽宁:张佩伦、于晓光
黑龙江:李晓寰(女)
上海:李涌详、许传恩、诸达乐、马吉光
江苏:李咖基 浙江:黄家驹、盛鹤钦
安徽:李昌军
福建:周玉成、梅雪雄
江西:沈映昌
山东:李允印
河南:赵与龄、艾东海
湖北:曾吉
湖南:王志诚
广东:吴河海、谭政典、陈受满
广西:殷玲玲(女)
海南:唐国宪
重庆:罗加冰
四川:周凯
贵州:任林苓(女)
云南:朱明光
陕西:夏薇(女)
解放军:张月梅(女)
北体大:李文静(女)
二、会议内容
总结第8届世界短池游泳锦标赛裁判工作和规则的执行情况,分析裁判工作案例,明确裁判岗位培训任务,进一步研究裁判工作方向。
(一)请各委员以书面形式上交参与或观摩世锦赛裁判工作小结。
(二)请各委员自编十个是非题和五个问答题。
(三)研究使用半自动计时装置的裁判工作流程。
(四)研究使用竞赛软件报名的裁判工作流程。
三、要求
(一)请各委员报到时必须上交小结。
(二)因故未到的委员,必须于5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E-mail:Swim67020304@yahoo.com.cn信箱。
(三)可在中国游泳协会网站上查询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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