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06〕111号
各中国游泳协会场馆委员会委员: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游泳事业的发展,深入贯彻 “全国游泳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布置2006-2007年将要开展的全国游泳场馆星级评比工作,切实加强对我国游泳场所的全面管理。经研究,决定于2006年5 月9日至11日在北京市召开中国游泳协会场馆委员会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加会议人员及要求:
(一)各省、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游泳主管部门请派1名代表参加。
(二)中国游泳协会场馆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以上人员出席会议的旅差费由各单位自理,食宿费、会务费等由我中心负担。计划外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用自理。
请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于4月30日前报我中心社会活动部。
二、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全国游泳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国家标准;
2、布置2006-2007年将要开展的全国游泳场馆星级评比工作
3、游泳场馆管理经验交流;
三、报到时间、地点:
2006年5月9日到北京军区空军劲松招待所(银鹰温泉宾馆)报到,地点:朝阳区潘家园路七号。电话:010-67719798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联系人:林森林 张 伟 联系电话:010—67170581 传真:010—67170595 )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