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06]42号
上海、辽宁、河北省体育局竞赛处,各有关参赛单位:
全国公开水域游泳公开赛于8月21日在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清江水域举行。现将有关补充事宜通知如下:
一、裁判员、仲裁
(一)总裁判:
吉宏(国际裁判、上海)。
(二)副总裁判:
王德(国际级裁判,辽宁)、王虎(国家级裁判、北京)。
以上指定裁判员比赛期间的食宿和旅差费(限火车硬卧)由大会负担。比赛时间:8月18日至22日。请于8月18日到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清江花园酒店报到。地址:地址:长阳清江路53号 电话(Tel): 0717-5333111 0717-5333222。联系人:(0717)5322464:联系人:许卫东13707208645张颖辉13972017059
(三)其他裁判员由湖北省游泳协会从有关单位选派。
(四)仲裁委员会:
主任:金志(国家体育总局游泳管理中心)
副主任:曹庆珠(国家体育总局游泳管理中心)
湖北省游泳协会1人,湖北省宜昌市体育局1人。
二、竞赛补充规定
(一)竞赛承办单位:湖北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湖北宜昌市体育局、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参加办法:
1、年龄按2006年12月31日计算,例如:81年出生者按25岁计算;80年出生按26岁,依次类推。
2、比赛中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年龄组比赛,各年龄组不得交叉报名。
3、各代表队参赛人数不限,各队各年龄组参赛人数不限。
4、比赛是群众性比赛,各类俱乐部均可报名参加,但报名表须有至少县以上体育主管部门盖章。
(三)录取名次记分办法如下:
1、25—29岁组、30—34岁组、35—39岁组和公开年龄组前八名按9、7、6、5、4、3、2、1计算。
2、40—44岁组、45—49岁组、50—54岁组、55—59岁组、60岁以上组按11、9、7、6、5、4、3、2、计算。
3、男(女)团体总分按各队各年龄组获得前八名运动员名次得分累计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仍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4、男女混合团体按男、女团体积分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仍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四)报到:
请参赛人员于赛前2天(8月19日)到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清江花园酒店报到,报到时须交纳(缺少以下款项不得参加比赛):
1、报名费每人30元(优惠:凭成人会员证每人20元,全队最多优惠100元)。
2、保险费10元,由承办单位统一办理人身保险(保险时段:由运动员下水开始至上岸结束)。
3、填好后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见附件)。
4、身份证原件
5、未交电子照片者自带照片1张。
6、各队报至少1个文艺节目(形式不限、内容健康。重在参与、热闹、安全)。
(五)日程:
19日:上午、下午,报到。 晚8:30:大赛组委会联席会(各领队、教练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队为自动弃权参赛。)
20日:上午适应性训练,看比赛路线,晚:举行具有民族特色的大会欢迎联欢篝火晚会。
21日:下午正式比赛 晚上颁奖
22日:参加当地的活动或者离会
(六)其他
1、为确保比赛安全、规范地进行,赛前两天由总裁判负责对本次比赛上岗的裁判员、救生员进行培训,请湖北省游泳协会负责组织人员参加。
2、8月19日到达宜昌的运动队,如需要接站火车、飞机的请说明。以便大会统一安排,报到地点距离宜昌约 公里,自机场/火车站乘快巴约需50分钟至长阳长途汽车站下,费用自理。
3、费用全部自理,住宿因有空调改为:80、110、140元人/天(详情另通知)。请务必将本单位总人数(含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及性别)、抵离日期、预定返程车、船、飞机票(如退票、换票其损失费自负)住宿标准等信息尽早通知承办单位。
4、各队在比赛期间,有需要赛会协助办理比赛以外的旅游活动者,请提前同承办单位联系。欢迎查://www.sxcynews.com。
5、本通知在“中国游泳协会-协会之窗”网站公布,解释权:国家体育总局游泳管理中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附件:
1、2006年全国公开水域游泳公开赛比赛示意图(2000米)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县城)
2、参赛责任书
二ОO六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