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06]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训竞处:
全国少儿游泳分区赛(成都站)将于2006年10月3日至5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华星路1号猛追湾游泳场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定裁判长和联系方式
(一)指定裁判:任林苓(女、贵州)
(二)赛区联系人:唐宁,028-86912302。
二、要求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总局游泳中心颁发的注册证。
(二) 比赛项目设置和竞赛办法可参照2006年全国少儿游泳冠军赛竞赛规程或承办单位竞赛规程执行。
(三)请各参赛单位于9月20日前将报名表寄到四川省成都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竞赛科,邮编:610017,同时用Email发至chengduyouxie@163.com,必须注明领队和教练员的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四)指定裁判长于10月1日报到。
(五)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赛前裁判员培训。
(六)可在中国游泳协会网站上查询比赛的相关情况。
(七)请承办单位于比赛结束后迅速将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成绩软盘(以Excel文件形式存放的预、决赛成绩)1套和赛区工作总结,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部。
三、经费
(一)指定裁判长的交通及食宿费用由赛区负担。
(二)参赛运动队一切经费自理(详见赛区补充通知)。
二〇〇六年八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