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
现将2007年全国少儿游泳锦标赛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赛运动员报名费30元/人。
二、计划内人员伙食费每人每天65元,不足经费由赛区予以补贴。
三、计划外人员需交纳食宿费每人每天150元,并于2007年7月10日前向组委会预定并交纳1000元预定金(汇款方式:开户名:天津市东丽区体育局 帐号:03020421-09300039636, 开户行:工行天津市先锋路支行),否则自行解决。
四、不在大会住宿的运动员、教练员及其他参赛人员每人交比赛管理费、入场费150元。以上费用报到时一次付清。
五、如需预定返程火车票,请将返程车票预定单(见附表)随运动员报名表一并寄到赛区,否则将示为自选解决。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订票费用自理。
六、骨龄测试费每人20元。
七、报名:请各参赛队于2007年7月10日以前用传真或特快专递寄到组委会。地址:天津市津塘公路218号, 邮编:300300, 联系人:付维起, 电话:022-84375802、85909669,传真:022-24390218,电子邮箱:sports@ctdlty.com (审查资格、编排纪录、安排接待)
八、报到:请各运动队提前电话或传真告知火车抵达时间、人数,需大会接送的参赛队请与赛区联系,并按物价局标准收取相关费用。8月8日报到,地址:天津市津塘公路218号;联系单位:天津市东丽区体育局;联系人:任莉莉;联系电话:022-84375801、85909696。
附件:回程订票单
天津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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