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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关于2007年全国少儿游泳锦标赛有关事项补充通知(新疆赛区)
2007-06-18 12:41

 

各参赛单位:

现将2007年全国少儿游泳锦标赛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加18岁组比赛的运动员交纳报名费60/人,其它年龄组交纳30/人。

二、计划内人员伙食费每人每天65元,不足经费由赛区予以补贴。

三、计划外人员需交纳食宿费每人每天150元,并于2007715日前向组委会电汇并交纳1000元预定金(汇款方式:开户名:乌鲁木齐市体育局, 帐号:65001614500050000519,开户行: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银行新民西街分理处),否则自行解决。

四、不在大会住宿的运动员、教练员及其他参赛人员每人交比赛管理费、入场费150元。以上费用报到时一次付清。

五、因赛事正值新疆旅游黄金季节和暑假末,购票非常紧张。如需预定返程火车票,请按时将返程车票预定单(见附表)随运动员报名表一并寄到赛区,否则将示为自选解决。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订票费用自理。

六、骨龄测试费每人20元。

七、报名:请各参赛队于2007715以前用传真或特快专递寄到组委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西街90号,邮编:830092,联系人:窦小刚、景军裔,电话:1357922718913999915485,电话传真:0991-4612319,电子邮箱:fangdou3151@163.com (审查资格、编排纪录)

八、报到:请各运动队提前电话或传真告知火车抵达时间、人数,需大会接送的参赛队请与赛区联系,并按物价局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附件:返程车票预定单

 

2007年全国少儿游泳锦标赛新疆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