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训竞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
2007年全国游泳锦标赛暨2008年奥运会资格达标赛于9月22日至27日在重庆市奥体中心游泳馆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代表
原家玮、赵与龄、袁昊然(奥组委)
二、仲裁委员会
赵与龄(奥组委、兼)、梁石泓(游泳中心)、陈运鹏、鲁永明(训练局)、穆祥杰(北京)、许传恩(上海)、叶欢容(广东、女)
三、裁判
(一)总裁判:周玉成(福建)
(二)副总裁判:张佩纶(辽宁)、曾吉(湖北)、罗加冰(重庆)、梁超英(广东)
(三)裁判员
北京:陈云智、王嵩仁
天津:高婷立(女)、于东升
河北:方玮(女)
山西:朱斌
辽宁:薛振、王效青(女)
黑龙江:陈永欣
上海:李末、李明(女)、丁玲娣(女)
江苏:倪小焰(女)
浙江:严蓓(女)
山东:时敏(女)、佟永健、成方明
河南:牛婉平(女)、牛天宏
安徽:严廷辉
广东: 张为雄、何活伟、曲明
广西:徐智威
福建:龚海
江西:沈映昌、袁艺红
湖北:刘小军
湖南:谷翔(女)
海南:何贤强
云南:杨天勇
陕西:李玮、李晓红(女)
贵州:王玉萍(女)
四川:周凯、杨展加
四、要求
(一)请总裁判、副总裁判于9月18日、其他裁判员于9月19日、仲裁委员会委员于9月20日到赛区报到,逾期不到者,不予安排工作,一切费用自理。
(二)请所有裁判员自带游泳规则、裁判法和白鞋。
(三)凡担任裁判员工作的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五)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赛前裁判员培训。
五、报名
(一)请各单位于8月18日至22日期间,请登陆www.dcdisplaytech.com网址,点击“游泳报名系统”图标,即可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出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赛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3号重庆市体育局,邮编:400015,联系人:赵禧,电话:023-63620662,传真:63863074,逾期报名的单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邮寄报名表为准。
(二)请在中国游泳协会网站上查询上网报名相关信息。
(三)如网上报名有疑问,请与游泳中心游泳部王强联系,电话/传真:010-67170587。
六、兴奋剂检测
请兴奋剂检测人员于9月20日到赛区报到。兴奋剂检查所需饮料由大会准备。
七、经费
(一)仲裁及点名裁判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由赛区负担。
(二)上述人员不得绕道前往赛区,不得乘飞机、软席卧铺及出租车。
(三)兴奋剂检测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由兴奋剂检测中心自理。
附件:1、竞赛规程
2、竞赛日程
二〇〇七年八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