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07]213号
江苏、浙江、陕西、广东省体育局、贵州省游泳管理中心、张家港市体育局,各参赛单位:
全国第十届成人游泳公开赛(张家港站)将于9月8日至9日在江苏省张家港市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裁判员、仲裁
(一)总裁判:蔡卓明(国际裁判 温州)。
(二)副总裁判:
熊大安(国际裁判 陕西)、徐利(国际裁判 贵州)、顾有华(国家级 广东)
江苏省体育局或张家港市体育局选派1人。
以上指定总、副总裁判比赛期间的食宿和旅差费(限火车硬卧)由大会负担。请以上裁判长及所有裁判员于9月6日到张家港市海关景海宾馆报到。总机:0512—58695777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海关路2号
联系人:许筠 联系电话:13906242480 0512—58021800
(三)其他裁判员由江苏省或张家港市体育局选派。
(四)仲裁委员会:
主任:金志(国家体育总局游泳管理中心)
副主任:曹庆珠(国家体育总局游泳管理中心)、承办单位1人。
二、运动员报名
请各参赛单位于2007年8月25日前按全国比赛报名表要求将报名表(须电脑打印)一式二份,分别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4号,邮编:100763,电话:010—67170575,传真:010—67170595,联系人:曹庆珠、张伟)和江苏省张家港市体育局竞赛管理部(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游泳馆,邮编:215600,联系电话:0512—58185922、13921978041,传真:0512—58185922,联系人:娄国庆)。
三、运动员报到时间、地点:
(一)、请参赛运动队于9月7日到江苏省张家港市张家港宾馆报到。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长安路343号。电话:0512—58221700。承办单位在市长途汽车站出口处设有接待处。
联系人:许筠 联系电话:13906242480 0512—58021800
报到时请各参赛单位按第十届全国成人游泳公开赛竞赛规程要求一次性向大会交纳食宿费每人每天140元人民币(准三星),每人每天食宿费250元人民币(四星级)。
(二)如需提前到达赛区的运动队请提前向大会告知,一切费用自理。
(三)路线提示:各代表队可乘坐火车到苏州、无锡、常州后,中转公交车抵张。其中,无锡、常州距张家港最近。
四、返程票:
请各参赛队务必于8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即返程票回执电传至张家港市体育局竞赛部)传真:0512—58185922 报到时确认,即交纳订票款。如未预订的队,大会难以解决返程票,敬请原谅。
五、定于9月7日晚19:00在市游泳馆会议室召开组委会和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
大会组委会
二○○七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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