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体处,成都体院竞体处:
2007年全国男子水球锦标赛和全国女子水球锦标赛将于9月22日至27日在广西区南宁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俞丽(游泳中心)、刘焕新(湖南)、李鉴明(广西)、王铁生(游泳中心)、赵琪(游泳中心)
二、裁判员
裁判长:何建国(广西)
副裁判长:王亚琪(湖南)、李飙(上海)、曹敦利(北京)
裁判员:
北京:关向平
天津:敖翔
上海:周震、徐智泉
湖南:陈子梁、陈爱国
广东:周成就、李广平
广西:蒙安龙、范献华
四川:阎勇
成都体院:陈宇
其余不足人员由广西区体育局选派。
三、调研组
王敏辉(上海)、蔡添雄(广东)、龚大立(湖南)
四、要求
(一)赛前将组织学习《中国游泳协会竞赛管理暂行办法》。
(二)赛前将组织裁判员学习规则,并进行最新水球规则考试。
(三)赛前将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检查。
(四)裁判员需携带游泳中心统一制作的裁判服。
(五)各队在运动员席的官员服装必须统一,须着长裤、皮鞋或运动鞋。
五、报名
请各参赛单位在9月3日前将参赛报名表(必须用电脑填写,否则不予受理,表格可在电子邮箱:waterpolo2008@163.com中下载,邮箱密码:waterpolo)一式两份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水球花泳部(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5号,邮编:100763,电话、传真:010-67170584)和广西水上运动发展中心(地址:广西区南宁市江南路11号,邮编:530031,联系人:徐智威,电话、传真:0771-4804773)。
六、报到
(一)时间
请裁判员于9月19日报到,各参赛队于9月20日报到。
(二)地点另行通知
七、经费
上述点名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火车硬卧,不得绕道)由大会负担。各队编内人员伙食费标准和超编人员标准另行通知。
八、其他
请广西水上运动发展中心协助做好比赛相关准备工作。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六日
附:下载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