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训竞赛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北体大:
为贯彻和落实总局针对六城会竞赛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六城会游泳项目上岗裁判队伍的培训工作,以提高执裁能力。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9月10日至10月15日和10月16日至28日分两个阶段实施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培训考核专家组
由总局游泳中心管理人员、仲裁、总裁若干人组成。
二、培训内容
(一)总局下发的《六城会赛风赛纪的有关规定》。
(二)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2003游泳竞赛规则>>和《游泳竞赛组织与裁判工作方法》。
(三)六城会游泳竞赛规程。
三、要求
(一)第一阶段的培训工作以自学为主。10月17日上午全体裁判员大会,进行理论问卷考试。
(二)第二阶段的培训工作以集中学习为主。
1、由总裁判、副总裁判长及各个岗位裁判长具体贯彻落实。
2、培训形式经过三个步骤:第一阶段理论问卷考核,理论培训,实践培训。
(三)考核
每个步骤的培训形式结束后,由专家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上岗。
(四)请中国游泳协会裁判委员会各位委员及承办单位业务主管领导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参与这项工作。
(五)请在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游泳协会网站上查找相关内容。
二〇〇七年九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