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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关于举办2008年马拉松游泳世锦赛选拔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7-11-02 21:42 中国游泳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训竞处,总政宣

  传部文体局,各体育院校: 为选拔2008年马拉松游泳世锦赛游泳队伍,并为选拔08年奥运会马拉松游泳队伍做准备,经我中心研究决定,于2007年11月25日在厦门市环岛路椰风寨厦金跨海横渡救生指挥中心举行2008年马拉松游泳世锦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赵与龄(奥组委)、张梅(游泳中心、女)、王者兴(福

  建)

  二、裁判

  总裁判长:于晓光(辽宁)

  副总裁判长:周玉成(福建)、白钢(北京)、陈受满(广东)、李昌军(安徽)、李晓寰(黑龙江、女)、许建成(厦门)、熊昌进(湖北)

  不足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负责选派。

  三、参赛运动员名单

  (一)天津:7人

  男子:张恩剑、胡 迪、李寅翰、石 晶、刘 玮

  女子:杨洁俏、朱雯睿

  (二)山西:1人

  女子:苗云凤

  (三)辽宁:1人

  男子:郑华章

  (四)上海:1人

  男子:徐文超

  (五)江苏:1人

  男子:祖立军

  (六)浙江:2人

  女子:郑 静、王亦珞

  (七) 云南:1人

  女子:李 虹

  (八) 八一:2人

  女子:方晏乔、李 雪

  上述具备选拔赛资格的运动员共16人(男8、女8。名单如有疑问,请各单位于11月10 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部,传真:010—67170587,联系人:王强。

  四、经费

  (一)参赛人员一切经费自理,每人每天食宿220元。

  (二)指定人员的食宿、火车票由大会负担。

  五、要求

  (一)请总裁判长于11月20日、指定裁判长于21日、参赛队于22日、仲裁和当地裁判员于23日到厦门宾馆报到。联系人:柯志达,电话:0592-8464549,传真:0592-5144879。

  (二)请承办单位主管部门做好在自然水域比赛的组织工作,确保竞赛安全有序进行。

  (三)参赛运动员自带训练装备,比赛时必须配戴游泳帽。

  (四)请各队尽量自行解决返程票,如需组委会协助,请提前告之。

  (五)请各队尽早将抵达时间告之,以便安排接待和住房。

  附件:1、竞赛规程

  2、报名表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