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赛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北体大: 为加强游泳裁判骨干队伍的建设,为实施奥运工作目标提供服务保障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12月8日至18日在大连举行的全国冬季游泳锦标赛期间进行,由中国游泳协会裁判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专业理论及业务培训并进行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人员 许琦(游泳中心)、穆祥杰(北京)、赵与龄(奥组委)、吴河海(广东)、张佩伦(辽宁)
二、培训组人员
梅雪雄(福建)、马吉光(上海)、周玉成(福建)
三、参加考试人员
参加游泳国家级裁判考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国家级裁判考试申请表一式两份(3张照片),加盖公章,寄至游泳中心游泳部(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地址: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联系人:张梅,电话:67170587,传真:67170595。
四、培训安排
12月8日报到,9日至13日理论培训和考试,14日至18日上岗培训和实践考试,19日离开。请所有参加考试人员裁判员自带游泳规则、裁判法和白鞋。
五、经费:
(一)参加考试人员每人每天交纳220元食宿费。
(二)交纳培训费和资料费500元。
(二)考核、培训小组人员的经费由我中心负担。
六、报到时间、地点
请参加培训人员于12月8日到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15号辽宁省游泳馆报到。联系人:赵斌、陈菲,电话:13795118863,13478421571;0411-84800765(传)。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