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各游泳协会各位先生女士:
中国游泳协会和云南省游泳协会于2008年4月10-11日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澜沧江水域举行2008年中国西双版纳澜沧江(湄公河)第二届亚洲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
我们诚邀贵协会男女运动员共2-3名、官员1-2名总数5人前来参赛。组委会将承担在西双版纳参赛期间(2008年4月10日至4月12日4天3夜)的食宿及市内交通费用。如贵协会(国家/地区)选派人员超编,每人每天所需食宿费用为60美元。
一、比赛组织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云南省体育局、西双版纳州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云南省游泳协会、西双版纳州文化体育局、景洪市人民政府、冠杯名企业。
二、比赛时间:2008年4月10-11日
三、比赛地点:
中国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澜沧江。竞赛距离约600米。
四、参赛单位:
亚洲各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和全国各有关俱乐部单位代表队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五、比赛项目:
邀请赛赛程:顺流以四十五度角计约600米左右。
男/女A组,男/女B组,男/女C组,男/女D组
六、参加办法
(一)各年龄组参赛人数不限。
(二)年龄规定:
20岁至59岁(1988.12.31以前至1949.12.31以后出生);
A组:18岁—29岁;B组:30岁—39岁C组:40岁—49岁;D组:50岁—59岁。
(三)比赛中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年龄组比赛,各年龄组不得交叉报名。
(四)参赛运动员须向承办单位交验有效身份证原件。
(五)参赛者须向承办单位交参赛费100元RB(含报名费、证件制作费、保险费等)。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部分国际泳联最新颁布的《公开水域竞赛规则》。
(二)水文:比赛在天然河水水域中进行。
深度 4.8 米,流速 1.3 米/秒,水温:水面 22 摄氏度、水下18摄氏度,水面海拔 530 米,气温35摄氏度。
(三)比赛项目采用资格赛、正式比赛,成绩以分、秒百分位计 。
八、名次录取和奖励:
(一)各年龄组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
第一名 奖励人民币3000元
第二名 奖励人民币2400元
第三名 奖励人民币2000元
第四名 奖励人民币1200元
第五名 奖励人民币1000元
第六名 奖励人民币800元
第七名 奖励人民币600元
第八名 奖励人民币400元
(二)男子、女子团体和男女混合团体总分各录取前六名给予奖杯奖励。
(三)所有按要求到达终点者均颁发游完全程荣誉证书。
九、计分办法:
团体总分,按照每个团体的运动员在各年龄组获得名次的积分累计相加(按9、7、6、5、4、3、2、1计分),如积分相等,按最优名次多者列前,以此类推。个人报名不计团体分,运动员名次得分累计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第一次报名:3月12日前电告承办单位参赛总人数。
2、第二次报名:3月22日前须收到参赛单位按报名表,传真或寄到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同时承办单位须收到提供的参赛选手护照复印件。
3、联系地址及电话。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5号,邮编:100763,电话:010-67170581、67170575,传真:010-67170595,联系人:曹庆珠、张伟
2.承办单位:云南省游泳协会,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99号, 云南省体育局拓东体育场3号门3楼,邮编:650041,联系电话:0871—3194118,传真:0871-3194118,联系人:刀莲英13312511918。
(二)报到:
1、请参赛人员于(4月10日)到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报到。报到时须向承办单位交验护照(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原件(参赛责任书)、交纳报名费。
2、报到时,境外运动员须在大会指定地拍摄照片以便制作参赛证
3、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文化体育局,电话:0691—2122392,传真:0691—2122391,联系人:蒋家武13708611460。
十一、其他:
(一)大会预定的宾馆有高、中、低不同档次,食宿费每人每天200元、150元 (标准间)。请务必将本单位总人数(含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及性别)、抵离日期、预定返程火车、飞机票(如退票、换票其损失费自负)、住宿标准等信息尽早通知承办单位。
(二)参赛人员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
(三)比赛期间,大会为参赛人员提供旅游服务费用自理,请提前与承办单位联系(见附件云南旅游)。
(四)4月9日到达昆明的运动员队,如需要安排车辆前往西双版纳景洪市,请在报名单里注明,以便大会联系车(大巴约8个小时票价200元含午餐)。
(五)境外运动员及其随队人的保险均由本人在本国或地区自行办理,大会不代理联系任何保险,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抵达路线介绍:从香港至昆明飞机约1小时50分钟;昆明至西双版纳飞机约45分钟票价为890元,泰国曼谷至西双版纳景洪市飞机约2小时。
(七)时间安排:
定于2008年4月10日 报到、看场地、下午召开领队会议。
2008年4月11日 正式赛 、现场颁奖 、晚上欢送宴会及颁发团体奖杯
2008年4月12日 会后旅游或离会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为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附件:1、报名表 2、比赛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