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08年全国游泳锦标赛将于2008年9月21日至26日在江苏常熟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陈嫣屏(游泳中心)
委员:梁石泓(游泳中心)、穆祥杰(北京)、诸达乐(上海)
陈运鹏(训练局)
二、技术代表
原家玮、赵与龄、袁昊然(奥组委)
三、裁判
(一)总裁判:梁超英(广东)
(二)副总裁判:于晓光(辽宁)、李 明(上海)、曹 巍(北京)、倪小艳(江苏)
(三)裁判员:
北京:郄胜强、王嵩仁、高岩
天津:于冬升、陶 玲 (女)
河北:王迎春 (女)、刘 影
山西:朱 兵
辽宁:王效青(女)、李宏亮
黑龙江:许振松
上海:张锦宝
浙江:朱 桦
安徽:李 玲(女)
山东:佟永健、朱 霞 (女)
河南:艾东海
湖北:张绍琼
广东:曲 明、何活伟、钟海鸥(女)
广西:许亚优(女)
海南:唐国宪
重庆:罗加冰
云南:朱明光
陕西:戚世媛 (女)
北体大:王 虎
四、要求
(一)请总裁判、副总裁判、编排记录长于9月17日、其他裁判员于9月18日、仲裁委员会委员于9月19日到赛区报到,逾期不到者,不予安排工作,一切费用自理。
(二)请所有裁判员自带游泳规则、裁判法和白鞋。
(三)凡担任裁判员工作的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四)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赛前裁判员培训。
(五) 以上参加裁判工作者,在比赛结束后7天内,将个人工作总结上报游泳部,发送至swim67020304@yahoo.com.cn 。
五、报名
(一)请各单位在2008年8月15日8月21日期间,请登陆www.dcdisplaytech.com网址,点击“游泳报名系统”图标,即可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出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赛区;地址:江苏省常熟市长江西路112号常熟市体育局,邮编:215500,联系人:朱小进,电话:0512-52841285,13328026666,传真:0512-52841284,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xj006@sina.com 。逾期报名的单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邮寄报名表为准。
(二)请在中国游泳协会网站上查询上网报名相关信息。
(三)请各单位于9月1日至4日登陆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确认报名报项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如网上报名有疑问,请与游泳中心游泳部王强联系,电话/传真:010-67170587。
六、兴奋剂检测
请兴奋剂检测人员于9月19日到赛区报到。兴奋剂检查所需饮料由大会准备。
七、经费
(一)仲裁及点名裁判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由赛区负担。
(二)上述人员不得绕道前往赛区,不得乘飞机、软席卧铺及出租车。
(三)兴奋剂检测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由兴奋剂检测中心自理。
附件一:竞赛规程
附件二:竞赛日程
二〇〇八年八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