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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关于2008年全国跳水锦标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8-09-23 12:21 中国游泳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体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竞办:

  2008年全国跳水锦标赛将于10月18日至23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裁判员和仲裁

  (一)点名裁判员

  裁 判 长:余 俭(江苏)

  副裁判长:陈安平(山西)、林育毅(福建)、杨 强(四川)

  裁 判 员:史美琴(上海)、胡卫东(江苏)、耿 涛(山东)陈 菁(湖南)、张小玉(广东)饶 琅(重庆)顾婉璇(云南)、任 佳(陕西)

  计 算 机:王耀南(山东)、李 超(山东)、赵 军(山东)

  播 音 员:刘 红(江苏)

  上述点名裁判员不占原单位名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军以及其他经游泳中心许可的单位可选派1名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评分裁判员。

  (二)仲裁委员会

  主 任:周继红(游泳中心)

  委 员:高芝瑞(福建)、雷鸣(游泳中心)

  二、调研人员

  张忠秋(体科所)、另2人

  三、经费

  (一)上述点名人员的往返旅费、当地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其中差旅费按火车硬卧票的实际价格报销,超出部分由其所在单位负担。

  (二)点名裁判员所在单位如另行选派裁判员参加比赛,其一切经费自理,按每人每天280元收取;非点名裁判员所在单位如选派裁判员参加比赛,其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

  (三)符合规程规定的运动员、领队、医生、教练员及工作人员的住宿费由组委会负担,伙食费(含管理费)自理,按每人每天80元收取。

  (四)超编官员的一切经费自理,按每人每天280元收取。

  四、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队须将报名表于2008年10月1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chinadiving@163.com,不受理其他形式的报名。联系人:梁勇,电话:010-67170586。

  (二)请全体参赛人员认真填写“预定返程机、车、船票明细表”,并于2008年10月8日前报组委会,订票联系人:蒋津海,电话:0591-87736796或13860627140,传真:0591-87722374。

  (三)请全体参赛人员于2008年10月8日前告知抵达福州的日期、车次以便安排接站,接站联系人:张榕光,电话:0591-87710944或13706955337。

  (四)请裁判长、副裁判长和计算机人员于2008年10月14日报到,裁判员、广播员和各参赛队于10月15日报到,仲裁和调研人员于10月17日报到。

  (五)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计算机人员、播音员以及仲裁和调研人员请到丽景天下大酒店报到,地址:福州市福飞南路199号,联系人:许海胜,电话:0591-87711204,或13805081963;各参赛队请到福建省西湖宾馆报到,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1号,联系人:刘建国,电话:0591-87710944或13075970028。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1、比赛报名表

  2、预定返程机、车、船票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