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体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竞办,训练局办公室:
为发现和培养我国跳水后备人才,建立高水平的人才梯队,加强交流,促进竞争,决定组织全国青少年跳水运动员集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08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在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和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进行。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周继红(游泳中心)
副组长:张挺(陕西)、雷鸣(游泳中心)
组 员:梁勇(游泳中心)、赵利利(游泳中心)
三、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军和清华大学可派教练员1人、运动员3人参加,运动员原则上以青少年跳板选手为主。
四、集训要求
(一)集训队的训练、生活等事宜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和管理。
(二)参加集训的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五、经费
(一)参加集训的全体人员需交纳伙食费每人每天35元,差旅费和医疗费由各单位自理。
(二)张挺同志的差旅费和食宿费由我中心负担。
(三)集训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贴费以及其他费用由我中心负担。
六、报名和报到
(一) 请各单位将报名表(含参加集训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于11月1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chinadiving@163.com,联系人:梁勇,电话:010-67170586。
(二)请参加集训人员于11月16日自行到北京市玉蜓园酒店报到,地址:北京市崇文区长青园7号(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南公寓东北方向约100米),电话:010-51016868。联系人:赵利利,电话:010-67188839。
(三)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请经所属省级体育局有关部门向我中心书面报告。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