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直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群体处、各游泳管理中心、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办公室:
为推动水中健身(简介附后)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拓宽游泳馆(池)新项目开展,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12月8日至12月11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广州体育学院举办“第十期全国水中健身教员(高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以下:
一、参加人员条件:
(一)热心于开创群众性游泳新项目,从事水中健身教学人员(含从事过游泳、花样游泳、跳水、健美操、舞蹈5年以上,或教龄2年以上)。
(二)凡学校中级以上职称;
(三)18岁至55岁、身体健康、有中专以上文化人员。
(四)凡已经获得中国游泳协会颁发的水中健身教员证书者,考试合格将获的相应的晋级。
二、证书
须通过当地县(区)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含省级以上游泳协会等)盖章报名,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可获得由中国游泳协会颁发的水中健身教员等级证书。
三、培训时间和内容
(一)12月8日报到,9日 ~12日上课,13日离会
(二)国外留学专家讲授关于水上健身起源、特点及国外发展概况;
(三)我国开展水中健身的步骤、分类及前景;
(四)介绍国内外水中健身录像资料;
(五)请水中健身专家介绍水中健身示范授课;
(六)专家讲授水中健身组织编排、营养补充、运动量监测应注意的问题等;
(七)介绍全国水中健身比赛及其它。
四、报名办法:
(一)请于2008年11月28日前将填写好的报名申报表(附后)两张一寸照片(背后写名)寄至广州体育学院继续教育部,并将报名申报表(附后)分别传真至: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传真:010-67170595电话:010-67170575,联系人:曹庆珠;
地址: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 5号,邮编:100763;
广州体育学院继续教育部:
传真/电话:020—87550378 或87552032
联系人:付强 13711439160郑旭东 13602719338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1268号;邮编:510500。
报名时请注意需办理返程火车卧铺票日期、车次说明(如定票者需退、换票其手续费等损失自负)。
(二)各省市体育局报名可报5人
(三)各游泳池(场、馆、水上乐园)报名人数不得超过6人;体育院校(大专院校)报名不限。
五、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8年12月8日;
地点:河源宾馆“第十期全国水中健身教员培训班”接待组报到;并请未寄照片者补交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经费:1、食宿费每人每天200×5天,共计1000元;
2、报名费、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器材费共计800元。旅差费和抵离广州交通费自理;收费总计1800元一次性交齐,不再退还。
有关规定时间提前或延后的食宿费用,须另行预报。
其它:
请自带游泳衣裤、拖鞋、清洁的防滑胶鞋、陆上用短衣裤等;
请承办单位做好有关报名、接待、授课、发放证书等相关准备工作,配合我游泳中心严格把关,将培训工作圆满完成。
此通知于2008年11月后在网上查询。
网址:www.swimming.sport.org.cn (协会窗口菜单)
附件:1、水中健身简介
2、报名、等级教员申请表
二○○八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