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体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竞办,总局体科所办公室,训练局办公室:
为培养优秀跳水人才,充分发挥举国体制的优势,做好北京奥运会后新一周期的训练以及跳水后备人才的储备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国优秀跳水运动员集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期和地点
于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在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进行。
二、集训人员
(一)领 队
游泳中心:周继红(兼)
(二)教练员和运动员
游泳中心:钟少珍(女)
北 京:任少芬(女)、李顺平、曹 科、林 跃、曹 缘
天 津:李 清(女)、王 鑫(女)、汪 皓(女)
康 丽(女)
河 北:郭晶晶(女)、王 涵(女)、张 皓
上 海:余晓玲(女)、吴敏霞(女)、火 亮、应 宏
江 苏:余 俭(女)、胡 玮、陈若琳(女) 屈 琳(女)、吴圣平(女)
安 徽:王自豪
福 建:杨礼光
江 西:李 升
山 东:邹明翰、王 峰(兼教练)、李 琪(女)
湖 北:朱佳名(女)、秦 天
湖 南:赵文进、李 帆、刘 甜(女)
广 东:胡恩勇、林华斌、何 冲、罗玉通、何 姿(女)、吴明鸿、张雁全
广 西:李 婷(女)
四 川:程 念、周义霖、胡亚丹(女)、邓琳丹(女)
邱 波
云 南:李俊柏
陕 西:李宗泽、秦 凯、叱宇欣(女)
解 放 军:刘恒林、李世鑫、周吕鑫、张新华、刘 娇(女)
(三)干 事
游泳中心:赵利利
(四)医 生
体育医院:李凤莲(女)、何国荣
广 东:另一人
四 川:刘海英(女)
(五)科研人员
体科所:张忠秋
另一人
三、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在集训期内,为确保充分发挥国家跳水队的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入选国家队的教练员和运动员均必须执行《国家跳水集训队教练员、运动员管理规定》并签署相关协议书。凡不执行管理规定,我中心将取消其国家队成员资格,并视情况给予处罚。
(二)住宿所需的被褥由训练局统一准备,其它物品请教练员、运动员根据情况自己准备。
四、报到
请全体集训人员于2008年11月1日到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报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请经所属省级体育局有关部门向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书面报告。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