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赛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北体大: 为加强游泳裁判骨干队伍的建设,为实施奥运工作目标提供服务保障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12月8日至18日在大连举行的全国冬季游泳锦标赛期间进行国家级游泳裁判员考试,并由中国游泳协会裁判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专业理论及业务培训并进行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组人员 组长:尚修堂(游泳中心)
成员:袁昊然、许琦、张梅(游泳中心),穆祥杰(北京)、赵与龄(河南)、王炎(北京)、梅雪雄(福建)
二、培训安排
12月8日报到,9日至12日理论培训和考试,13日至18日上岗培训和实践考试,19日离开。
三、经费
(一)参加考试人员食宿费每人每天220元;
(二)培训费500元;
(二)考核、培训小组人员的经费由我中心负担。
三、要求
(一)请上述人员必须出示一级游泳裁判员证书;
(二)必须自备白裤和白鞋。
四、报到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培训人员于12月8日到大显酒店;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98号;联系人:于经理,电话:0411-84314777—1829, 13940985430。
参加游泳国家级裁判考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