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第十一届全运会预选赛暨2009年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于6月21日至25日在辽宁省大连市举行。为确保赛事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报请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同意,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到:请裁判员于6月17日到豫园酒店报到、请各参赛队于6月19日到豫园酒店、盛兴酒店报到。
二、经费:每人每天伙食费90元,住宿费140元,如各参赛队参赛人员(含官员)不足10人(含10人),免2人住宿费;超过10人每10人,减免2人住宿费。指派人员的差旅费按总局游泳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报销,所有参赛人员提前报到一切费用自理。
三、接站:请各参赛单位提前7天将行程、车(船)次、(航班)、到站时间、人数等(特别是船次要注明所停靠码头)通知大会接待处,以便安排接站。
四、返程:各参赛单位如需订购返程车票,请速将返程车票订购单传真至组委会接待处(截止日期2009年6月5日),一经确认不办理退票手续。传真:0411—84804177。
五、联系方式:辽宁省游泳运动管理训练中心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15号。
大会接待处:王效青 电话:0411-84804177、13840988989接送站:张晓阳,电话:0411—84805777—8116、 13940988741大会竞赛处:赵斌,电话:0411-84800765 、13940810656大会场地器材处:贾洪庆 0411-84803709 、13904267306比赛场馆:朱慧,13009408500
六、返程车票订购单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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