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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关于组织游泳项目备战第三届亚洲室内运动会、第一届青年奥运会集训的通知
2009-07-14 17:51 中国游泳协会

各有关单位:

  游泳项目备战2012年奥运会的工作已经顺利展开,为了更好的备战2012年奥运会,抓好游泳后备人才和年轻教练员队伍的培养是关键。根据总局有关要求和指示精神,以及我中心承担的竞赛任务,第三届亚洲室内运动会将于2009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在越南举行;第一届青年奥运会将于2010年在新加坡举行。作为备战2012年奥运会培养后备人才的阶段性重要赛事,对于游泳项目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取得游泳项目的更大突破,加强游泳项目后备人才培养,切实做好游泳项目反兴奋剂工作,确保游泳项目在第三届亚洲室内运动会和2010年第一届青年奥运会上取得更好的成绩,根据游泳项目发展的现状和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游泳项目备战亚洲室内运动会、2010年第一届青年奥运会后备人才集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次集训时间、地点:

  于2009年8月20日起10月26日,在北京进行。

  二、参加集训人员

  (一)集训领导小组:

  组 长:尚修堂(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袁昊然(游泳中心游泳部主任)

  么正杰(国家游泳队总教练)

  许 琦(国家游泳队领队)

  成 员:王 强(游泳中心游泳部干部)

  董寅莹(游泳中心游泳部干部)

  程 浩(国家游泳队干部)

  贾 蕾(国家游泳队干部)

  (二)教练组(10人)

  组 长:么正杰(国家游泳队总教练)

  副组长:韩冰岩、潘佳章、金 炜、刘海涛

  (三)专家组

  组长:陆一帆

  副组长:程 燕

  组员:王 虎、温宇红、高 捷

  (四)科研组

  1、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负责选派2名科研专家负责本次集训期间教练员的科研培训。

  2、由国家队协助选派4名科研人员负责本次集训期间的日常科研工作。

  科研检测具体内容由我中心提出。

  (五)教练员、运动员

  1、教练员:

  么 菲(北京)、陈 晶(北京)、吕 彬(北京、女)、王新强(辽宁)、王卫东(黑龙江)、郑 珊(湖北、女)、席秋菊(上海、女)、李一敏(上海、女)、张 鹏(河南)、陈德明(河南)、奥 托(澳大利亚)

  2、运动员

  北京:侯明达、刘 畅、甘芫林、张树槐、王 帅、张胤卿、刘兆尘、黄正瀚、王曦明、张佳琪(女)、赵雨婷(女)、乔 红(女)、赵璐(女)、韩 炜(女)、方 艺(女)、宓梦娇(女)、韩婷茹(女)、刘思文(女)、王忻羽(女)

  河北:赵宏飞、任 晨、程 龙、郝 运、周羿霖(女)、王辰昕(女)

  辽宁:仲笑非、赵人嫁(女)、罗 男(女)

  黑龙江:崔书豪、于 森、辛健邦、孙宇臣、郎源鹏、郭 璠(女)、王 畅(女)

  上海:朱颖书、冯嘉乐、石 峰、高晓林、浦闻捷、王鹤菲(女)、张佳莹(女)、

  山东:王聪颖、张玉茹(女)、田心荷(女)、张 琪(女)

  河南:宋佳明、郭家瑞(女)、李 爽(女)、王 丹(女)

  湖北:邱昌中、陈 城(女)、徐卉一(女)、魏雪婷(女)

  广东:刘 兰(女)、陈晓君(女)

  四川:韩 倩(女)

  八一:刘俊午、彭飞扬

  三、集训内容

  本次集训的主要目的是备战第三届亚洲室内运动会,并为选拔2010年第一届青年奥运会、2012年奥运会备战队伍做好准备工作。集训工作由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和实施,通过集训,加强和提高集训队伍运动员的基本技术和专项训练能力。集训期间,还将安排专家就游泳技术、陆上体能、水上专项能力训练等方面对集训队员进行指导。同时,也为练员安排不同的专题讲座、研讨。并计划在集训期间邀请著名教练员和学者进行训练指导。

  四、要求

  本次集训是游泳中心为备战第三届亚洲室内运动会、2010年第一届青年奥运会、2012年奥运会所进行的重要准备工作,因此意义重大。为了做好本次集训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单位切实重视本次集训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集训教练员和运动员的选拔工作。各单位要认真选拔推荐敬业爱岗、认真负责、遵纪守法、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练员参加集训,并要求各单位教练员能够服从集训领导小组的管理,严格管理好本队运动员。

  2、参加集训人员要严格遵守我中心、集训期间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对违反纪律人员将做出严肃处理。

  3、为了方便教练员的学习和业务研讨,请各单位为参加集训教练员配备手提电脑一台。

  4、对于无故不参加集训人员,我中心将取消其今后入选国家队的资格,并视情节做进一步处罚。

  五、经费

  (一)参加集训的教练员和运动员的住宿费、训练费由我中心负担,交通费由各单位自理。

  (二)运动员集训期间的各项科研测试费由我中心负担。

  (三)集训领导小组成员及科研专家的差旅费、食宿费由我中心负担。

  (四)集训期间的会务及公杂费由我中心负担。

  六、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请以上人员于2009年8月15日到北京报到。

  联系人:程浩

  电话:13911568835

  传真:010-67159023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