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09年世界杯游泳分站赛将于2009年11月7日至17日在瑞典、德国举行,游泳队将于赛前在北京集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人员
(一)官员: 冯建平(青海)、毛宏(河南)、王强(游泳中心)、贾蕾(游泳中心)
(二)教练员:金炜(上海)、姚颖(八一)、徐惠琴(上海)、石晓铭(湖北)、陈勤(上海)、罗兆应(广东)、贺东辉(辽宁)、宗金妹(北京)
(三)运动员:
北京:陈祚、史腾飞、辛桐、张宇、刘兆尘、刘京、王忻羽、刘畅
河北:陈寅、周羿霖
辽宁:刘维佳、班豹、罗男
黑龙江:郎源鹏
上海:张智涛、刘子歌、朱颖文、孙晔
山东:高畅
湖北:邱昌中、赵菁
广东:张国英、何建彬、刘兰
八一:徐田龙子、于尧、陈晓君
广州军区:李佳星
二、报到时间、地点
请以上人员于2009年11月5日到国家队集中,地点:北京天坛东路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南公寓,联系人:程 浩,电话:13911568835。
三、要求
(一)参加集训的教练员、运动员一切以国家利益为重,服从国家队队委会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游泳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决执行国家及体育总局、中国游泳协会有关反兴奋剂规定,坚持“三严”方针,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
(三)参加集训人员不得自带和擅自使用营养品、药品。
(四)参加集训运动员和教练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申报运动员异地训练行踪信息。
(五)严格执行国家游泳队装备主赞助商协议,已发耐克运动员装备的运动员、教练员务必带齐装备。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