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体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竞办,天津市、四川省、陕西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为充分发挥举国体制的优势,发现和培养我国跳水后备人才,加强交流,促进竞争,决定组织全国跳水运动员大集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09年12月6日至2010年1月24日分别在天津市、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同时进行。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周继红(游泳中心)
组 员:王 敏(天津)、刘旭章(四川)、谭敏(陕西)
雷鸣(游泳中心)
三、教练小组
待报名后确定。
四、参加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军和清华大学跳水队可按照以下分组情况,分别派教练员1-2人、运动员6-8人到指定地点参加集训,运动员应为我中心正式注册的青少年专业队员。
(二)分组情况
1、天津地区:北京、河北、山西、河南、清华大学、广东、天津
2、成都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西、重庆、四川
3、西安地区: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云南、海军、陕西
五、集训安排
(一)所有训练、学习、生活等事宜由领导小组和教练小组统一安排和管理。
(二)集训期间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理论授课和实践指导。
(三)参加集训的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六、经费
(一)参加集训的全体人员需交纳伙食费每人每天35元,差旅费和医疗费由各单位自理。
(二)授课专家的往返旅费(机票)和食宿费用由我中心负担。
(三)集训人员的伙食补贴费、住宿费、场租费以及其他费用由我中心负担。
七、报名和报到
(一) 请各单位将参加集训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于11月30日前传真至我中心跳水部,联系人:梁勇,电话:010-67170586、13911995871,传真:010-67170586、67170595。
(二)请各单位于12月3日前将到达集训地点的日期、车次或航班号传真至各地区联系人,以便安排接站。
(三)请参加集训的全体人员于2009年12月6日报到,2010年1月24日可离开。
(四)各集训地点及联系人
1、天津地区:天津市游泳运动中心,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48号;报到联系人:王怡,电话:13821552100;接站联系人:徐世祥,传真:022-23374154,手机:13502137818。
2、成都地区:四川省游泳馆,地址:成都市一环南路三段18号;报到联系人:黎依彬,13980924568,028-85561548;接站联系人:王振,13880430943,028-85554324,85581288(传真)。
3、西安地区:陕西省游泳中心,地址:西安市丈八东路;报到联系人:王延斌、李汉雄,电话:029-88580082、13519195119、13709280919;接站联系人:肖播,电话:029-88580086、13519116125。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