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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关于2010年全国少年、儿童跳水冠军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0-01-15 13:55 中国游泳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体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竞办:

  2010年全国少年、儿童跳水冠军赛将于2月6日至7日分别在山东省烟台市(A区)、四川省成都市(B区)、上海市(C区)和湖南省长沙市(D区)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裁判员和仲裁

  (一)点名裁判

  1、A区

  裁 判 长: 耿 涛(山东)

  副裁判长: 梅跃跃(北京)、王克楠(河北)

  2、B区

  裁 判 长: 邓 平(四川)

  副裁判长: 将全新(重庆)、任 佳(陕西)

  3、C区

  裁 判 长: 杨小萍(海军)

  副裁判长: 刘 战(江苏)、吴修忍(上海)

  4、D区

  裁 判 长:欧阳波(湖南)

  副裁判长:林育毅(福建)、秦 静(广西)

  各单位可选派1名裁判员或教练员担任评分裁判员。

  (二)仲裁委员会

  1、A区

  孙德强(山东)、雷 鸣(游泳中心)

  2、B区

  杨海谊(四川)、雷 鸣(游泳中心)

  3、C区

  王 强(上海)、梁 勇(游泳中心)

  4、D区

  张红键(湖南)、梁 勇(游泳中心)

  二、经费

  (一)上述点名裁判长的往返旅费、当地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其中差旅费按火车硬卧票的实际价格报销,超出部分由其所在单位负担。

  (二)各单位选派裁判员的往返旅费由其所属体育局负担,当地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和符合规程规定的领队、医生、教练员及工作人员的住宿费由组委会负担,伙食费(含管理费)自理,按每人每天40元收取。

  (四)超编人员的一切经费自理,按每人每天120元收取。

  三、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须于2010年1月20日前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分报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不受理其他形式的报名。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电子邮箱:chinadiving@163.com,联系人:梁勇,电话:010-67170586,传真:010-67170595。

  承办单位:

  A区,电子邮箱:lxy2862882@126.com,联系人:李小毅,

  电话:13583117658。

  B区,电子邮箱:423464197@qq。com,联系人:甘为霖,

  电话:028-85554324。

  C区,电子邮箱:davi19801030@163.com,联系人:何大伟,电话:021-81865506。

  D区,电子邮箱:hnyouyong2010@sina.com,联系人:李维,电话:0731—85810557。

  (二)请全体参赛人员认真填写“预定返程机、车、船票明细表”,并于2010年1月20日前报有关组委会。

  A区,联系人:李佰军,电话:13805351655,传真:0535-6893703。

  B区,联系人:甘为霖,电话:13880448860 ,传真:028-85581288 。

  C区,联系人:何大伟,电话:021-81865506,传真:021-81865506。

  D区,联系人:袁祝夷,电话:13908485060,传真:0731-85954233。

  (三)请全体参赛人员于2010年1月22日前告知抵达有关赛区的日期、车次以便安排接站。

  (四)请各赛区裁判长和副裁判长于2010年2月3日报到,运动队和其他裁判员于2月4日报到。

  (五)各赛区报到地点如下:

  A区:烟台市体育中心游泳跳水馆,地址:烟台市莱山区烟台市体育公园。

  B区:四川省游泳馆,地址:四川成都一环路南三段四川省游泳馆。

  C区:海军体工队,地址:上海市广灵二路300号。

  D区:日盛大酒店,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59号(湖南日报对面)。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1、比赛报名表

     2、预定返程机、车、船票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