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中国游泳协会第四届委员会的职责要求, 强化各级体育局主管部门对游泳项目裁判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中国游泳协会第六届裁判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不断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经我中心研究,现将《中国游泳协会第六届裁判委员会》有关事项的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各委员做好2009年的工作总结,内容包括:组织培训、参与竞赛、担任职务和在执行规程、使用中国游泳协会竞赛专用软件等方面的工作建议等;
(二)根据本省、区、市实际推荐2010年度若干骨干裁判;
(三)制定2010年本省游泳裁判培训计划;
(四)配合所在省、区、市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整理2009年前国家级、一级裁判员信息。
二、要求
(一)请各委员及时与省、区、市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联系,于2月28日前完成上述工作并将电子版文件发至所在省、区、市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和中国游泳协会第六届裁判委员会秘书处邮箱。swim_bj@yahoo.com.cn。
(二)中国游泳协会第六届裁委会秘书处将汇总文件后, 及时报我中心游泳部,以便为3月中旬在广东召开的中国游泳协会裁委会会议做好准备工作。
(三)请各省、区、市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予以支持和帮助, 并于2月28日前将2009年前本省、区、市国家级、一级裁判员统计表报我中心游泳部。
附件:国家级、一级游泳裁判员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