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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关于第四届体育大会公开水域游泳决赛运动员最终代表资格的公示
2010-01-25 17:12 中国游泳协会

各省(区市)有关单位、各参加第四届体育大会公开水域游泳获得决赛资格代表队:

  根据游泳字[2009]353号文件,经审核,现将参加第四届体育大会公开水域游泳决赛运动员的最终代表资格,上网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一周后,结束公示。如各队没有收到有关资格争议的电话,请根据本次大赛总则、规程的规定于1月 31日前按照公示后名单正式报名。

  附件:黑龙江、广东、江西新余、天津、青海、江苏无锡泰丰、河南泳协、内蒙呼和浩特铁协、浙江、山东潍坊、上海徐汇枫林、新疆乌鲁木齐红山、湖南、安徽、四川轻纺商会15个代表队的审核表。

  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二0一0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安徽

  广东

  河南泳协

  黑龙江

  湖南

  江苏无锡泰丰

  江西新余

  内蒙呼和浩特铁协

  青海

  山东潍坊

  上海徐汇枫林

  四川轻纺商会

  天津

  新疆乌鲁木齐红山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