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福建、安徽、贵州省(市)游泳管理中心,各参赛队:
2010年西双版纳澜沧江第三届亚洲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定于4月11-12日在中国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澜沧江举行,现将本次比赛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裁判
总 裁 判:原家谦(国际级,天津)
副总裁判:周玉成(国际级,福建),李昌军(国际级,安徽)、徐莉(国际级 贵州)云南省游泳协会选派1人。
二、仲裁委员会
曹庆珠(总局游泳中心)、云南省体育局1人、云南省游泳协会1人、西双版纳体育局1人。
三、以上点名总(副总)裁判食宿及往返差旅费用(限火车硬卧,或5折以下机票)由大会负担(过时报到者费用自理),并于4月9日报到。当地裁判于4月10日准时到西双版纳报到:泰都大酒店,景洪市民航路26号。总机:0691-2137888,4月13日离会,请尽早自行购买往返票(因旅游旺季票紧张)邮编:650041,联系电话:0871—3194118,传真:0871-3103218,联系人:刀莲英13312511918,
四、其他
(一)比赛期间正值西双版纳“泼水节”,当地酒店、旅馆接待能力有限,经协调后组委会入住饭店改定为《泰都大酒店》。在3月20日第一次报名时,把需要组委会安排食宿的天数、标准报给西双版纳州文体局(联系电话:0691-2122392),以便文体局尽早与酒店联系。
(二)请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于4月11日下午4点准时到“泰都大酒店”会议室参加组委会及领队教练员联席会。
(三)请各参赛队于4月11日晚7点50分穿运动服到景洪市中心文化广场参加开幕式并观看《风情澜沧江》文艺演出。
(四)请全体参赛人员于4月12日晚6点准时在“泰都大酒店”参加组委会举行的颁奖晚宴。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