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参赛队:
全国第四届体育大会公开水域游泳于5月20-25日在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天鹅湖水域举行。现将有关补充事宜通知如下:
一、裁判员、仲裁
(一)总裁判
于晓光(国际级、辽宁)。
(二)副总裁判
陈受满(国际级 广东)、李昌军(国际级、安徽)
(三)其他裁判长
计时长:王 虎(北京、国际级)、任林苓(贵州 国际级)
编排纪录长:李宏亮(辽宁、国家级)
终点裁判长:华民(浙江、国际级)、熊发洲(天津、国际级)
安全检查官:原家谦(天津、国际级)、鹿徽(广东、国家级)
医务检察:顾有华(广东、国际级)
场地管理:蔡卓明(浙江、国际级)、薛震(辽宁、国家级)
检录长:季容康(上海、国际级)、朱兵(山西、国家级)
以上指定裁判员比赛期间的食宿和旅差费(限火车硬卧)由大会负担。
(四)仲裁委员会
曹庆珠、李晓寰、张伟(国家体育总局游泳管理中心)
二、报到
总裁判 、副总裁判、编排长请于5月19日报到;其他裁判长于5月20日报到。5月25日离会。报到地点:合肥安徽省消防总队招待所(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315号,联系人:陈军光,电话:1386976248,0551-2294000)。公开水域竞委会,地址:合肥市田径游泳学校,联系电话:055102620137,0551-2655387,联系人:邹德胜1390965171,解旭芹13955150553)。比赛请自备防水(滑)鞋。
其他裁判员、救生员、船驾驶员、志愿人员由合肥市从有关单位选派,于5月20日报到。
三、反兴奋剂工作
本次竞赛将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体科字[2010]55号、反兴奋剂字[2010]91号文件、中国游泳协会有关规定,竞委会将在联席会议上组织学习有关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文件。请各队接到文件后先组织相关文件的学习和讨论。
四、保险
我中心已为每位参赛选手统一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同时也为赛会投保了“公共责任险”。
五、竞赛路线示意图(附件)

二О一O年五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