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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关于2010年全国少年、儿童跳水锦标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0-07-10 00:30 中国游泳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体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竞办,秦皇岛市体育局:

  2010年全国少年、儿童跳水锦标赛将于8月11日至15日在河北省秦皇岛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裁判员和仲裁

  (一)点名裁判

  裁 判 长:梅跃跃(北京)

  副裁判长:王克楠(河北)、袁连英(上海)、吴建忠(广东)

  裁 判 员:金晓峰(上海)、张玉萍(江苏)、唐兆伟(福建)

  欧阳蕊(江西)、陈 彬(广东)、谢 渝(四川)

  上述点名裁判员不占原单位名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军以及其他经游泳中心许可的单位可选派1名一级或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评分裁判员。

  (二)仲裁委员会

  主任:周继红(游泳中心)

  委员:李 军(游泳中心)、白云峰(河北)

  二、调研

  三人(待定)

  三、经费

  (一)上述点名裁判的往返旅费、当地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其中差旅费按火车硬卧票的实际价格报销,超出部分由其所在单位负担。

  (二)点名裁判所在单位如另行选派裁判员参加比赛,其一切经费自理,按每人每天180元收取;非点名裁判员所在单位如选派裁判员参加比赛,其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

  (三)上述调研人员的往返旅费、当地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其中差旅费按火车硬卧票的实际价格报销。

  (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和符合规程规定的领队、医生、教练员及工作人员的住宿费由组委会负担,伙食费(含管理费)自理,按每人每天55元收取。

  (五)超编人员的一切经费自理,按每人每天180元收取。

  四、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须于7月20日前将报名表(附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分报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不受理其他形式的报名。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电子邮箱:chinadiving@163.com,联系人:梁勇,电话:010-67170586。

  承办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体育局

  电子邮箱:wanghaibe@126.com,联系人:王静,电话:0335—8018206/8018140。

  (二)请全体参赛人员认真填写“预定返程机、车、船票明细表”,并于8月1日前报组委会,联系人:周洪军,电话:0335—8018206/8018140。

  (三)请全体参赛人员于8月1日前告知抵达秦皇岛的日期、车次以便安排接站,联系人:孙宇,电话:0335—8018206/8018140。

  (四)请裁判长、副裁判长于8月7日报到,裁判员和各参赛队于8月8日报到,调研人员于8月10日报到。

  (五)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仲裁和调研人员报到地点:广顺大酒店,地址: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祁连山路19号;运动队报到地点: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开发区校区,地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西道18号3、4号公寓。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附件(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下载):

  1、比赛报名表

  2、预定返程机、车、船票明细表